意向金能不能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意向金是可以退的,因为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但是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因为在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中,意向金转定金的议价方式,已经逐渐成为国内的行业惯例。意向金转订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介",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赔偿责任。而且意向金转为定金后,如果下家违约不买房,意向金将不能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也可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扩展资料:
如果商家违约不卖房,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只是对购房价格、房屋状况做了简单约定,那么当上下家在登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对付款时间、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过户登记等其他主要条款产生分歧。
并导致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上下家均不不存在违约情况,交易的失败不能归责与任何一方,即不存在违约情形,则应当解除意向金转为定金后的担保关系,即退还意向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