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里意外身故包括生病死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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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一般身故包括:意外身故与疾病身故。身故指所有身故,一般由医院或者法定机构鉴定就行。非本意的,外来条件导致的,突发性瞬间造成的事故,导致人体自身失去生命特征的结果。
意外身故需要满足4个条件:
1、非本意的,不是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被保险人事先不能预见,客观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
2、外来的,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3、突发的,指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如慢性劳损、骨质增生等渐进型损害则不属于突发范畴;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保险的作用如下:
1、提供必要的保障,保险可以为常见的意外、健康、死亡等风险因素提供保障,可以降低风险损失,有效抵御风险;
2、进行风险规划,个人或家庭可以利用保险工具进行人生规划,提前转移可能的风险;
3、合理配置资金,保险具有一定的投资性,并且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进行财富传承,是配置资金的工具;
4、具有杠杆作用,保险能以相对较少的保费,换取较高的保额,具有杠杆性,能使得被保险人获得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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