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和出纳不可以是一个人。必须分开由不同的人担任财务、出纳。记账的和管理资产的需要分离。这是内控制度的最基本要求。《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会计与出纳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出纳工作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