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从性质来看,
农商行既不是国有企业,也不是事业单位,当然更不可能是私营企业了。在农信社改组前,属于集体性质的合作金融企业,改组后,
信用社就会变成股份制类型的金融企业,也就是农商行。不论在股改前还是股改后,农商行都是自负盈亏,与当地财政没有关系。
农商银行的前身是农村信用社,后来发展为农商银行。中国农村商业银行则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农商银行最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广泛性的吸收当地的农民的存款,并且用这些存款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改善民生,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