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女装服饰的基本介绍
展开全部
清代女装,汉、满族发展情况不一。汉族妇女在康熙、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款式,时兴小袖衣和长裙;乾隆以后,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底止;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以下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清朝女装服饰的基本介绍,希望你喜欢。
清朝女装服饰的介绍
女装常服
从《大清会典》和《大清通礼》的记载中得知,妇女日常用衣有严格规定,并受 法律 限制。当然由于它不受品级约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种类较多。服用也随意得多。只是对奴仆、优伶、皂隶限制不得使用丝、绢、纱、绫、缎、紬和罗等档次较高的原料制衣,也不得使用细皮、细毛和石青色原料制衣,不得随便使用珠、翠、金、银、宝石等贵重的装饰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茧紬、貉皮和羊皮等较粗质地的低级原料。在当时如出现“时式装”,则首先在贵族中间服用,在帝制统治时期,人们的衣妆不轻易改变,至于“奇装异服”就更不允许存在了。
明代较多使用的纽扣,主要用在礼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时才有所普及。满人入关后开始普遍使用纽扣,成为制衣的必备之物。民间用纽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响,同时也受到国外商品输入的影响,因此逐渐在衣服的领边和襟边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领大多是交领、对领和圆领、自清代旗装用纽扣以后,衣领的形状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出现了清代以前从未有过的立领、襟边不外露,内衫也与前不同,大镶大滚的工艺边饰更是不一般,因而对裁剪缝纫技术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装十分崇尚“官样”和“内家样”,一般出新样都首先来自这些式样。乾隆以后,由于通商口岸开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样慢慢出现,两广和苏杭一带成为“时式新装”的发源地;道光之后花样愈出愈新,但是新时兴的服装式样虽多,却只能在贵族之间流行,平民不能随意模仿。
自乾隆、嘉庆以后,不少旗女仿效汉服,在原来窄长的衣衫外面加上宽大袖子的马褂,或加宽衫袍的衣袖,并学缠足等陋习,引起仁宗和宣宗动怒,连续下谕禁止,并申明满洲八旗、蒙古、汉军督统、副督统随时详查。违者治罪,一并严惩绝不宽大。
女装礼服
分吉服和丧服两类。宫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规定:皇太后、皇后、皇贵妃和贵妃的吉服冠采用熏貂并缀朱纬(一种图案);龙褂色为石青有绣文;龙袍色用明黄,皇子福晋、亲王福晋的吉服冠用熏貂,顶用红宝石。皇子福晋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绣文;皇子福晋蟒袍用香色,通绣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着补服随夫品级,补子的形制为方,清末品官的命妇有用圆形补底。一品文官绣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鸂鶒[1];八品绣鹌鹑;九品及未入流的绣练鹊。武官一品绣麒麟;二品绣狮子;三品绣豹;四品绣虎;五品绣熊;六品绣彪;七同八品绣犀牛;九品绣海马。无品级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补子,红裙,衣袖口边镶绣可随意。而妾只能用粉红色和淡蓝色。清代命妇的凤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为主要装饰),霞帔、蟒袄没有规定。总之,清朝命妇的各种品级均以绣蟒为装饰。这一点与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妇大衫不绣蟒,而只绣雉(瞿)、孔雀、鸳鸯和练鹊。
女装丧服
自古以来,丧服也被列为礼服之类。丧服可分两部分:一种是后辈人为长者预制的“寿衣”;一种是在丧礼上人们的着装。官者服用“寿衣”是按品级穿戴,平民妇女则用元青或蓝色大褂。
出席葬礼者要按照月份分别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细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丧服。在着丧服期间女人不得戴有色鲜花,不可涂抹脂粉,也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使用鲜艳色彩,只准采用白、灰、黑、蓝几色。这些是丧礼的一般规定,根据地区习惯还另有不同。南方比较遵守古礼,比如女人用粗衣时边缘不缝,腰下系麻裙,头上用一条麻布缝缀一侧,呈风帽形状,戴帽后布的两端一边长一边稍短;北方则将白布纽结包在头上,在不缀边线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辈留黑色跟,祖辈留红鞋跟。
女装公服
是宫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贵妃的正式官样服装。其朝服朝褂的具体规定和配套
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为熏貂。上缀朱纬,顶三层。饰有珍珠、金凤、宝石、珊珊等饰物,冠后有护领,垂明黄带;夏朝冠为青绒。
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约(用金做成的饰物),上缀青金石、绿松石、珍珠、珊珊等为垂褂物。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饰左右各三,由金龙衔一等珠:皇贵妃和贵妃的耳饰,宫中贵人耳朵扎有三个孔,配戴三副耳坠。皇太后、皇后、皇贵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缘,以立龙、正龙和万福万寿为绣衣图案。领后垂明黄绦,饰以珠宝;也有以正龙、行龙或立龙和八宝平水为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皇贵妃的冬朝袍用明黄色、披领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缘,并有金龙、行龙、正龙以及八宝平水等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的领约,以缕金铸之,以珍珠、绿松石、珊珊为饰。皇太后和皇后着朝服时胸前挂有三盘朝珠。着吉服挂一盘朝珠,均为珍珠和珊珊等高档饰物;皇贵妃、贵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为饰。这种朝珠共计一百零八颗,分四部分,以三颗大珠间隔,每个部分二十七颗。
皇太后、皇后和皇贵妃配有绿色彩帨,绦用明黄色,绣文为五谷丰登。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和嫔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龙缘,红织金寿字缎和石青行龙庄缎;夏朝裙用缎纱,图案与冬裙相同。
清朝着装演变
康熙年间
贵族妇女流行一种身着黑领金色团花纹或片金花纹的褐色袍,外加浅绿色镶黑边并有金绣纹饰的大褂。襟前有佩饰,头上梳大髻,也有包头巾样式。侍女是着黑领绿袍,金纽扣,头上饰翠花,并有珠珰垂肩。
乾隆年间
妇女着镶粉色边饰的浅黄色衫,外着黑色大云头背心。裙边或裤腿镶有黑色绣花栏干,足着红色弓鞋。也有着朱衣,袖边镶白缎阔栏干,足着红色绣花鞋。也有的着镶有黑边饰的无领宝蓝色衣者,襟前挂香牌一串,纽扣上挂时辰表、牙签、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结桔黄色带子,垂在腰胯两侧与衫齐,带子的端头有绣纹。也有的着白纱汗衫,黑裤红腰带、红肚兜,鞋后跟有提舌。
嘉庆、道光年间
女子多着低领蓝衣紫裙,裙子镜面和底边均镶黑色绣花栏干,袖口镶白底全彩绣牡丹阔边。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镶阔栏干,裙带垂至膝下,肩有镶滚云肩。也有的着团花绿衣浅红色裙,裙的镜面上绣少许折枝花数朵,披云肩垂流苏。
同治年间
流行蓝缎地镶阔边的绸裤带,带宽一丈或数丈,带端有绣纹。无论着裙着裤均有系带的习俗。腰带系后垂至膝下为尚。
光绪中期
妇女衣裙渐短,袖子渐宽,带长过膝露出约一尺有余,走动时随风飘摆,也有将流苏缝于带端,摆动时呈现异样效果。服色以选用湖蓝、桃红为多,也有宝石蓝和大红等色。
光绪末年
妇女的衣服身长过膝,采用大镶滚装饰,裙上有时加十六至二十条飘带,每条带尾系上银铃,步行时有响声,甚为风趣。衣襟前挂有金或银制的装饰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镊子等。有的还挂有梅檀一类的装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系着内装香脂粉的绸缎或缂丝制成的小镜袋。与此同时,上海流行一种新装,这种新装不但在袖边,也在臂肘上饰以镶滚,衣服较前窄且长,裤子也相应地窄了一些。并配以三至四对手镯。如此新装,确实将妇女们的形象装扮得更加清秀和娴静。这种在原有基础上稍加变化的新形式,在当时就是时髦的新潮装。
清末
流行衣袖里面装假袖口,少时一、二幅,多时二、三幅。这种装束,一则为了显示身份和富有;二则为加强旗装封闭形式的风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装饰布局也追求与旗袍相同,由此整体服饰更增加了华丽的效果,也加强了装饰的层次感。假袖口一层层连接起来,显现出窄袖的修长感觉。
宣统至民国初年
这个时期妇女的衫裤比光绪末年更窄小,衣领却增高,甚至可以掩住面颊,如同马鞍形状。这个时期的镶滚装饰较前简单得多,但襟前仍然系挂装饰物。
清代女子服装,有公服、礼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妇规定的服制;礼服在民间指的是吉服或丧服。婚丧嫁娶及寿日的衣服,宫廷中是按命妇的品级规定的;常服形式多,变化服用也自由得多。
清代男装服饰的介绍
清代男装主要是长袍和马褂,袖端呈马蹄形是历代不曾见过的。长袍造型简练,立领直身,偏大襟,前后衣身有接缝,下摆有两开衩(古时称“缺裤”),四开衩和无开衩几种类型。皇室贵族为便于骑射,着四面开衩长袍,即衣前后中缝和左右两侧均有开衩的式样,平民则着左右两侧开衩或称“一裹圆”的不开衩长袍。在我国文学名著《红楼梦》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一节中,记述了一段内容“那日宝玉本来穿着”一裹圆的皮袄在家休息,忽听贾母要来,便去换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这里说明“一裹圆”,是休闲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贾母的到来,必须换掉便装,改着正式穿戴。满清时期长袍外面的马褂身长不过膝,袖宽且短。衣服上的佩饰比较琐繁,一个金银牌上垂挂着数十件小东西,如耳挖子、镊子、牙签,还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枪之类,佩挂饰物在清代已经形成风尚。
男装中以褂最为盛行,马褂是满清男子四种制服之一。四种制服为礼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马褂即行服。马褂自康熙年间进入富家后,军服也用此制。史料《陔余丛考·马褂》记“凡扈从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战裾,短褂亦曰马褂,马上所服也”。马褂做为外用,有单、夹、棉几种不同做法,一般采用石青、绀色、黑色等较素的颜色,习惯上不用亮纱原料。在乾隆年间,有翻毛皮马褂,为贵族服用,官职人员着褂在胸前背后缀有补子叫“补褂”。马褂又名“德胜褂”。清初马褂采用天蓝色。乾隆时以玫瑰紫为佳,清末深绛(赤、大红)最流行,民国时期流行浅灰和浅驼颜色。
黄马褂
清代的上等褂为“黄马褂”,这种褂属于皇帝的最高赏赐,有四种人才可以享用:
(1)皇帝出巡时,所有扈从大臣,即御前大臣、内大臣、内廷王大臣、侍卫、仆长等皇帝的心腹之人,并可在帽顶后端插戴孔雀翎。这种黄马褂没有花纹,是取淡黄色(明黄)纱或绸缎原料制作,又叫“职任褂子”,所以卸职者不可服用。
(2)竞技场上比武的优胜者和每年“行围”时,贡献珍贵禽兽的大臣可以享用,服用黄马褂时文官用黑色纽绊,武将用黄色纽绊。
(3)作战有功,显赫的高级武将或统兵的文官可以享用。
(4)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员可以被特赐,赏赐时必骑马绕紫禁城一圈,这种仪式在咸丰年间尤为盛行。
马褂有长袖短袖之分,但无论长短马褂之袖都是宽肥的。马褂有对襟、大襟和 琵琶 襟等几种式样。以衣襟区别使用范围。对襟马褂是礼服,右大襟镶黑边饰的马褂是常服,而缺襟马褂,即琵琶襟(又称“乌龙”)的马褂是行装。
从记载顺治时期朝廷对民间着装下达的诏令中,可以了解到服饰变化的一些具体情节。顺治元年十月有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制,民装无规定。顺治二年六月规定了?(指“剃掉”)发之制,限旬日(十天之内)内一律遵行,违者杀而无赦。据说当时有一汉族遗老由于不愿?发,只好改扮女子装束(由于古时男女之别在着裙和头髻上较为明显,故较为容易改扮女装)。由于拒绝?发而迫死的不计其数,而被逼无奈改扮女装的也为数不少。顺治四年十一月确定官民服饰之制,但只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样仍无明确规定。直至乾隆时期,规定了居住城市和人员稠密的区域普遍服用旗装外,闭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马褂,不戴红缨帽。即使一些留有发辫的男人,也将辫盘绕在头顶,再加戴一顶毡帽,外观上很难辩认出来。特别是清初时留辫很短小,就更不好分辨。
满人进关,对男子采取强制性更装,女子的更装是逐步实现的。
当时女子改装阻力很大,明装难以更改,反而大大吸引了满人,不少旗人还特意模仿汉装,尽管乾隆时期宫中一再降旨,禁止满人缠足,但异族女装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满人违抗旨令的现象时有发生。
清代蟒袍
清朝女装服饰的介绍
女装常服
从《大清会典》和《大清通礼》的记载中得知,妇女日常用衣有严格规定,并受 法律 限制。当然由于它不受品级约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种类较多。服用也随意得多。只是对奴仆、优伶、皂隶限制不得使用丝、绢、纱、绫、缎、紬和罗等档次较高的原料制衣,也不得使用细皮、细毛和石青色原料制衣,不得随便使用珠、翠、金、银、宝石等贵重的装饰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茧紬、貉皮和羊皮等较粗质地的低级原料。在当时如出现“时式装”,则首先在贵族中间服用,在帝制统治时期,人们的衣妆不轻易改变,至于“奇装异服”就更不允许存在了。
明代较多使用的纽扣,主要用在礼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时才有所普及。满人入关后开始普遍使用纽扣,成为制衣的必备之物。民间用纽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响,同时也受到国外商品输入的影响,因此逐渐在衣服的领边和襟边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领大多是交领、对领和圆领、自清代旗装用纽扣以后,衣领的形状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出现了清代以前从未有过的立领、襟边不外露,内衫也与前不同,大镶大滚的工艺边饰更是不一般,因而对裁剪缝纫技术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装十分崇尚“官样”和“内家样”,一般出新样都首先来自这些式样。乾隆以后,由于通商口岸开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样慢慢出现,两广和苏杭一带成为“时式新装”的发源地;道光之后花样愈出愈新,但是新时兴的服装式样虽多,却只能在贵族之间流行,平民不能随意模仿。
自乾隆、嘉庆以后,不少旗女仿效汉服,在原来窄长的衣衫外面加上宽大袖子的马褂,或加宽衫袍的衣袖,并学缠足等陋习,引起仁宗和宣宗动怒,连续下谕禁止,并申明满洲八旗、蒙古、汉军督统、副督统随时详查。违者治罪,一并严惩绝不宽大。
女装礼服
分吉服和丧服两类。宫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规定:皇太后、皇后、皇贵妃和贵妃的吉服冠采用熏貂并缀朱纬(一种图案);龙褂色为石青有绣文;龙袍色用明黄,皇子福晋、亲王福晋的吉服冠用熏貂,顶用红宝石。皇子福晋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绣文;皇子福晋蟒袍用香色,通绣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着补服随夫品级,补子的形制为方,清末品官的命妇有用圆形补底。一品文官绣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鸂鶒[1];八品绣鹌鹑;九品及未入流的绣练鹊。武官一品绣麒麟;二品绣狮子;三品绣豹;四品绣虎;五品绣熊;六品绣彪;七同八品绣犀牛;九品绣海马。无品级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补子,红裙,衣袖口边镶绣可随意。而妾只能用粉红色和淡蓝色。清代命妇的凤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为主要装饰),霞帔、蟒袄没有规定。总之,清朝命妇的各种品级均以绣蟒为装饰。这一点与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妇大衫不绣蟒,而只绣雉(瞿)、孔雀、鸳鸯和练鹊。
女装丧服
自古以来,丧服也被列为礼服之类。丧服可分两部分:一种是后辈人为长者预制的“寿衣”;一种是在丧礼上人们的着装。官者服用“寿衣”是按品级穿戴,平民妇女则用元青或蓝色大褂。
出席葬礼者要按照月份分别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细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丧服。在着丧服期间女人不得戴有色鲜花,不可涂抹脂粉,也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使用鲜艳色彩,只准采用白、灰、黑、蓝几色。这些是丧礼的一般规定,根据地区习惯还另有不同。南方比较遵守古礼,比如女人用粗衣时边缘不缝,腰下系麻裙,头上用一条麻布缝缀一侧,呈风帽形状,戴帽后布的两端一边长一边稍短;北方则将白布纽结包在头上,在不缀边线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辈留黑色跟,祖辈留红鞋跟。
女装公服
是宫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贵妃的正式官样服装。其朝服朝褂的具体规定和配套
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为熏貂。上缀朱纬,顶三层。饰有珍珠、金凤、宝石、珊珊等饰物,冠后有护领,垂明黄带;夏朝冠为青绒。
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约(用金做成的饰物),上缀青金石、绿松石、珍珠、珊珊等为垂褂物。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饰左右各三,由金龙衔一等珠:皇贵妃和贵妃的耳饰,宫中贵人耳朵扎有三个孔,配戴三副耳坠。皇太后、皇后、皇贵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缘,以立龙、正龙和万福万寿为绣衣图案。领后垂明黄绦,饰以珠宝;也有以正龙、行龙或立龙和八宝平水为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皇贵妃的冬朝袍用明黄色、披领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缘,并有金龙、行龙、正龙以及八宝平水等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的领约,以缕金铸之,以珍珠、绿松石、珊珊为饰。皇太后和皇后着朝服时胸前挂有三盘朝珠。着吉服挂一盘朝珠,均为珍珠和珊珊等高档饰物;皇贵妃、贵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为饰。这种朝珠共计一百零八颗,分四部分,以三颗大珠间隔,每个部分二十七颗。
皇太后、皇后和皇贵妃配有绿色彩帨,绦用明黄色,绣文为五谷丰登。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和嫔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龙缘,红织金寿字缎和石青行龙庄缎;夏朝裙用缎纱,图案与冬裙相同。
清朝着装演变
康熙年间
贵族妇女流行一种身着黑领金色团花纹或片金花纹的褐色袍,外加浅绿色镶黑边并有金绣纹饰的大褂。襟前有佩饰,头上梳大髻,也有包头巾样式。侍女是着黑领绿袍,金纽扣,头上饰翠花,并有珠珰垂肩。
乾隆年间
妇女着镶粉色边饰的浅黄色衫,外着黑色大云头背心。裙边或裤腿镶有黑色绣花栏干,足着红色弓鞋。也有着朱衣,袖边镶白缎阔栏干,足着红色绣花鞋。也有的着镶有黑边饰的无领宝蓝色衣者,襟前挂香牌一串,纽扣上挂时辰表、牙签、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结桔黄色带子,垂在腰胯两侧与衫齐,带子的端头有绣纹。也有的着白纱汗衫,黑裤红腰带、红肚兜,鞋后跟有提舌。
嘉庆、道光年间
女子多着低领蓝衣紫裙,裙子镜面和底边均镶黑色绣花栏干,袖口镶白底全彩绣牡丹阔边。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镶阔栏干,裙带垂至膝下,肩有镶滚云肩。也有的着团花绿衣浅红色裙,裙的镜面上绣少许折枝花数朵,披云肩垂流苏。
同治年间
流行蓝缎地镶阔边的绸裤带,带宽一丈或数丈,带端有绣纹。无论着裙着裤均有系带的习俗。腰带系后垂至膝下为尚。
光绪中期
妇女衣裙渐短,袖子渐宽,带长过膝露出约一尺有余,走动时随风飘摆,也有将流苏缝于带端,摆动时呈现异样效果。服色以选用湖蓝、桃红为多,也有宝石蓝和大红等色。
光绪末年
妇女的衣服身长过膝,采用大镶滚装饰,裙上有时加十六至二十条飘带,每条带尾系上银铃,步行时有响声,甚为风趣。衣襟前挂有金或银制的装饰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镊子等。有的还挂有梅檀一类的装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系着内装香脂粉的绸缎或缂丝制成的小镜袋。与此同时,上海流行一种新装,这种新装不但在袖边,也在臂肘上饰以镶滚,衣服较前窄且长,裤子也相应地窄了一些。并配以三至四对手镯。如此新装,确实将妇女们的形象装扮得更加清秀和娴静。这种在原有基础上稍加变化的新形式,在当时就是时髦的新潮装。
清末
流行衣袖里面装假袖口,少时一、二幅,多时二、三幅。这种装束,一则为了显示身份和富有;二则为加强旗装封闭形式的风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装饰布局也追求与旗袍相同,由此整体服饰更增加了华丽的效果,也加强了装饰的层次感。假袖口一层层连接起来,显现出窄袖的修长感觉。
宣统至民国初年
这个时期妇女的衫裤比光绪末年更窄小,衣领却增高,甚至可以掩住面颊,如同马鞍形状。这个时期的镶滚装饰较前简单得多,但襟前仍然系挂装饰物。
清代女子服装,有公服、礼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妇规定的服制;礼服在民间指的是吉服或丧服。婚丧嫁娶及寿日的衣服,宫廷中是按命妇的品级规定的;常服形式多,变化服用也自由得多。
清代男装服饰的介绍
清代男装主要是长袍和马褂,袖端呈马蹄形是历代不曾见过的。长袍造型简练,立领直身,偏大襟,前后衣身有接缝,下摆有两开衩(古时称“缺裤”),四开衩和无开衩几种类型。皇室贵族为便于骑射,着四面开衩长袍,即衣前后中缝和左右两侧均有开衩的式样,平民则着左右两侧开衩或称“一裹圆”的不开衩长袍。在我国文学名著《红楼梦》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一节中,记述了一段内容“那日宝玉本来穿着”一裹圆的皮袄在家休息,忽听贾母要来,便去换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这里说明“一裹圆”,是休闲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贾母的到来,必须换掉便装,改着正式穿戴。满清时期长袍外面的马褂身长不过膝,袖宽且短。衣服上的佩饰比较琐繁,一个金银牌上垂挂着数十件小东西,如耳挖子、镊子、牙签,还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枪之类,佩挂饰物在清代已经形成风尚。
男装中以褂最为盛行,马褂是满清男子四种制服之一。四种制服为礼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马褂即行服。马褂自康熙年间进入富家后,军服也用此制。史料《陔余丛考·马褂》记“凡扈从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战裾,短褂亦曰马褂,马上所服也”。马褂做为外用,有单、夹、棉几种不同做法,一般采用石青、绀色、黑色等较素的颜色,习惯上不用亮纱原料。在乾隆年间,有翻毛皮马褂,为贵族服用,官职人员着褂在胸前背后缀有补子叫“补褂”。马褂又名“德胜褂”。清初马褂采用天蓝色。乾隆时以玫瑰紫为佳,清末深绛(赤、大红)最流行,民国时期流行浅灰和浅驼颜色。
黄马褂
清代的上等褂为“黄马褂”,这种褂属于皇帝的最高赏赐,有四种人才可以享用:
(1)皇帝出巡时,所有扈从大臣,即御前大臣、内大臣、内廷王大臣、侍卫、仆长等皇帝的心腹之人,并可在帽顶后端插戴孔雀翎。这种黄马褂没有花纹,是取淡黄色(明黄)纱或绸缎原料制作,又叫“职任褂子”,所以卸职者不可服用。
(2)竞技场上比武的优胜者和每年“行围”时,贡献珍贵禽兽的大臣可以享用,服用黄马褂时文官用黑色纽绊,武将用黄色纽绊。
(3)作战有功,显赫的高级武将或统兵的文官可以享用。
(4)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员可以被特赐,赏赐时必骑马绕紫禁城一圈,这种仪式在咸丰年间尤为盛行。
马褂有长袖短袖之分,但无论长短马褂之袖都是宽肥的。马褂有对襟、大襟和 琵琶 襟等几种式样。以衣襟区别使用范围。对襟马褂是礼服,右大襟镶黑边饰的马褂是常服,而缺襟马褂,即琵琶襟(又称“乌龙”)的马褂是行装。
从记载顺治时期朝廷对民间着装下达的诏令中,可以了解到服饰变化的一些具体情节。顺治元年十月有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制,民装无规定。顺治二年六月规定了?(指“剃掉”)发之制,限旬日(十天之内)内一律遵行,违者杀而无赦。据说当时有一汉族遗老由于不愿?发,只好改扮女子装束(由于古时男女之别在着裙和头髻上较为明显,故较为容易改扮女装)。由于拒绝?发而迫死的不计其数,而被逼无奈改扮女装的也为数不少。顺治四年十一月确定官民服饰之制,但只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样仍无明确规定。直至乾隆时期,规定了居住城市和人员稠密的区域普遍服用旗装外,闭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马褂,不戴红缨帽。即使一些留有发辫的男人,也将辫盘绕在头顶,再加戴一顶毡帽,外观上很难辩认出来。特别是清初时留辫很短小,就更不好分辨。
满人进关,对男子采取强制性更装,女子的更装是逐步实现的。
当时女子改装阻力很大,明装难以更改,反而大大吸引了满人,不少旗人还特意模仿汉装,尽管乾隆时期宫中一再降旨,禁止满人缠足,但异族女装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满人违抗旨令的现象时有发生。
清代蟒袍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