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2022年新规出台
一、出台《关于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总要求,重点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规范公积金管理秩序,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明确杭州市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工资口径的通知》(杭房公委〔2019〕5号)、《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0〕6号)等规定,对建德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自住的作用。
二、本次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后怎么确定缴存基数?
答: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2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 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工资口径按 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1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6675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下限为2070 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三、未开通网上业务或需补缴1-6月公积金的单位应该如何办理?
答:未开通网上业务或需补缴1-6月公积金的单位可就近选择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公积金建德分中心网点拷贝(请自备U盘)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在认真填写调整内容后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A4纸)和电子文本送到公积金业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