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法的性质:指从一个数里连续减去两个数,可以减去这两个数的和,也可以先减去第一个减数,再减去第二个减数。
1、a-b=(a+c)-(b+c) ;
2、a-b=(a-c)-(b-c);
3、a-(b+c)=a-b-c;
4、a-(b-c)=a-b+c。
减法性质的运用
(1)运用减法性质“凑整”:从一个数里连续减去几个数,如果减数的和能凑成整十的数,可以把减数先加后再减。这种口算比较简便。
例:50-13-7
=50-(13+7)
=50-20
=30
(2)利用加减法交换律:先加再减的题目也可以做成先减再加。
例:562+316-62
=562-62+316
=500+316
=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