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里有哪些有趣的故事?
1、《四十千》
王大司马家里很有钱。一天,他忽然梦见一个人对他说:“你欠我四十千钱,现在该还我了。”然后径直进了屋内。他惊醒,妻子正巧生了个男孩。看来这孩子是来算上辈子的帐的。于是他拿出四十千钱单独放在一个房间。
凡是孩子的一切衣食、医药费用,都从这四十千里支出。过了三四年,四十千钱就剩七百了。这天,奶娘正抱着孩子玩耍,王大司马对孩子叹气道:“四十千快用完了,你可能也该走了罢。”话音未落,小孩脸色大变,一仰头一瞪眼,立时没气了。
王大司马也没想到自己吐个槽,孩子的气性就那么大。只好操办白事,把小孩埋了。正好把那剩下的七百钱花光了。
蒲松龄评论说:这件事,欠帐的人可以引以为戒。曾经有个人老来无子,去询问高僧,高僧答:“你不亏欠人家,人家也不亏欠你,那你岂能得子?”所以说,生了孝子就是来报恩的;生了不孝子,那是来讨帐的。生死都是因果,生了孩子的不要过于欢喜,孩子死了的也不要过于悲哀。
小时候读聊斋,大部分文言都看不懂。但读到这个故事时,就隐约觉得蒲公写在末尾的一段话非常有深意。当读完最后一句“生者勿喜,死者勿悲”,我突然感觉蒲公很温暖。当然不必所有人都相信蒲公这一段话,因为它只是写给需要这段话的人们看的。
2、《盗户》
清顺治年间,山东滕县一带盗匪猖獗,平均十个百姓中就有七个是盗匪,官府都不敢抓。后来这些盗匪受招安归顺了朝廷,县官给他们另立户籍,称之为“盗户”,也就是贼户口的意思。凡是“盗户”与良民发生了争执,官府就千方百计的袒护他们。
没办法,怕他们造反啊。后来一打官司就总有人冒称“盗户”,最后演变成每次打官司时,诉讼双方都不用说事儿,一上来就开始争辩谁是真"盗户",官府还得去核查户籍。实在荒唐。正巧,县衙门里有狐狸作祟,县官的女儿被一个公狐狸精迷得不要不要的。
县官请了法师,用符咒捉住了狐狸,放进一个瓶子里,准备用火烧死。这时,只听狐狸在瓶子里大喊:“我是盗户!”连县官都乐了。
3、《夏雪》
丁亥年夏天,苏州下大雪。老百姓吓坏了,赶紧到龙王庙去祈祷。“龙王老爷发发慈悲,我们可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
龙王忽然附在一人身上说话了:“现如今叫谁老爷,前面都加个‘大’字;难道你们看我这个神小,担不得一个‘大’字吗?”众人惊得赶忙喊:“大老爷!”雪立刻住了。
4、《诸城某甲》
小时候看这篇,吓得我头都掉了下来:说有个人(某甲)被杀,头坠在胸前,要掉还没掉,咽喉处竟还连着一指宽的皮肉没断。家人扶着他的头送他回家将养,少量喂食,养了半年竟然好了。脖子上还留着一圈裂痕,细思恐极,还没完。
十几年后,某甲与朋友宴会,有个爱抖机灵的朋友说了句笑话,某甲鼓掌大笑,然后刀痕突然破裂,头掉了下来!气绝身亡!喷得到处都是血!死者家属把那个说笑话的人告上公堂。害得我这么多年都不敢跟朋友抖机灵了。
5、《禄数》
某贪官,平日里没少做坏事。妻子常用因果报应劝戒他,不听。有个方士,能知人命数。贪官去见他。方士说:“你不积阴德,禄数不多了。再吃二十石米、四十石面,就该死了。”贪官回家跟妻子说,“我省着点吃,一年吃两石面,这么一算我还能活二十年呢。
好开心”遂不以为意,继续为非作歹。第二年,忽然得了糖尿病,饭量大增。吃完一会儿就饿,一天十几顿都不够。又过俩月,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