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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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汉语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即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加强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早日实现“中国梦”的基础。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为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汉语是我国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也是世界上作为第一语言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我国除汉族使用汉语外,回族、满族等也基本使用或转用汉语,其他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许多民族都不同程度地转用或兼用汉语。
现代汉语有标准语和方言之分。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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