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会不会被村委会收回?
闲置的宅基地应由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给申请宅基地的村民。但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让农民也能获得退出奖励。这些长期闲置的老房子的所有权要发生变化,有两件事:一是农村的老房子要被收回。如果宅基地闲置了,而你又不是农村户口,那闲置一两年肯定会被收回。但农村住房就不一样了。一般来说,农村住房主要有两类,一是长期闲置的。
如果是空置的,不再是农村居民,一两年后肯定会被收回。但农村住房则是另一回事。一般来说,农村住房长期空置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二是房屋自然坍塌损坏,没有维修和索赔,可由村集体收回。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房屋自然倒塌,说明宅基地上还有自建房屋,在整栋房屋构成危房之前,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会强制拆除。
(除非是统一规划建设,或者是整村搬迁才可能保存为农村宅基地里面的房子,其实很多人都会觉得大国家把宅基地空出来了,但是有些人,就是没有地方建房子,村集体为什么不把它回收在农村政策的无人居住的房子而不拆除。
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集体回收,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52条规定,有一点,无人居住的旧房,可以回收,主要是看建筑已被拆除,能否居住。如果房子已经拆了,不能住了,或者自然倒塌了,那就有可能面临接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年闲置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了使用权,可以由集体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土地登记,由集体收回土地。民政部门规定,只要两年内没有建房的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使用下列宅基地,应当向乡(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批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