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中的氯会危害健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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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
2022-12-27 ·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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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中的氯一般会危害到健康的,可能会破坏营养成分,同时也会出现慢性中毒或者急性肺水肿等症状。
自来水危害健康的表现:
1、破坏营养成分:自来水当中的氯含量比较高,可能会破坏蔬菜及水果当中的一些有营养成分,影响到人体对营养物质的吸收,会导致大量的无生素以及矿物质得不到正常的吸收;
2、慢性中毒:如果喝的自来水当中有大量的氯气,通常会和身体干燥有机酸发生反应,产生有机铅化合物,这种物质是会致癌的,长时间摄入会出现慢性中毒的表现;
3、急性肺水肿:人体通常是不可以直接接触氯的,主要是绿很可能会对眼睛以及鼻子和肺部等器官造成直接性的危害,甚至也会被皮肤直接吸收引起急性肺出血的症状,从而会威胁到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七条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
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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