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的始末到底是怎样的?
张玉环(1967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宫圳村委会镇头岭张家村村民。
1993年12月,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指控杀害同村两名男童。1995年1月,张玉环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裁定南昌中院重审此案。
2001年,南昌市中院对张玉环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2019年3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决定书,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建议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再审后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里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其有罪。
至此,张玉环失去自由已达9778天,近27年,成为中国已知被关押时间最长的无罪释放当事人。
扩展资料:
社会影响
中央不仅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还在《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中明确,“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所有这些努力,都是要呵护司法公正。
关于张玉环当年是否被刑讯逼供的讨论很多,但我们暂时还没有看到职能部门对此展开调查的回应。希望江西有关部门能正视问题,以深入的调查来回应民众关切,以严厉的追责来补偿“正义的迟到”,并以彻底的司法公正避免悲剧重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张玉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