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的文件。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进行修订,2011年第三次修订,2017年第四次修订。2017年6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分类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分类共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个层次,共包含门类20个,大类97个,中类473个和小类1380个。每个类别都按层次编制了代码。
门类用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类用3阿拉伯数字表示,前2位为大类代码,第3位为中类的本体码;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3位为中类代码,第4位为小类的本体码。
代码查询
划分单位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需要按照其从事活动的具体活动内容来确定。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再根据主要活动确定单位所属行业分类。
如实业投资公司可能从事某种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等多项活动,则要按照增加值最高的一项的主要活动确定其行业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