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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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的书写步骤如下:
1、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某种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证明信”、“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书信格式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
3、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4、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5、公章
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审阅,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者留下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个人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的断语。材料内容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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