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房产证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房产证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产证还没下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建议您通过较大较有名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诸如此类的问题 比如菁英等等。
没有房产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没有任何关于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规定;
(2)《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是指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在法律上所有权不能转移,并不是指不能订立转让房产所有权的合同,更不是指订立的转让合同无效。
看是什么样的房子。
如果是小产权房,并且无法办理得了房产证或是过户的,那么这种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只是因为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没有房产证,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以及相关的房地产转让的有关规定,的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无效。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是行政管理的规定,即要求行政机关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了双方对这一规定完全知晓,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能办理过户,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本案中,条款中约定了两项内容:一是该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待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二是买卖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对此买卖行为均不得反悔,否则由违约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因此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
是的。
无房产证,不能证明住房是合法建筑,不能证明房主合法拥有住房产权,你们就此住房签署合同,非法无效。
无房产证,不能证明住房是合法建筑,不能证明房主合法拥有住房产权。
所以,无房产证签署买卖合同,非法无效。
没有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办不下来房产证不属于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都没办法证明房子是原购房户,怎么证明你们合同有效呢?你买的房子不会是小产权房吧
没有房产证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即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在法律上所有权不能转移,关键是当事一方是否具有完全房产所有权...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分为两道程式:一是双方就买卖房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双方均受合同的约束;二是双方依合同履行义务。买受人应依约支付价款,出卖人应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并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
可见,合同关系是因,过户登记、转移所有权是果。过户登记能否进行、所有权能否转移只是合同能否得到完全履行的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无涉。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为由反推合同无效是颠倒因果关系,不符合交易的顺序与逻辑。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没有房产证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