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子原文翻译及赏析
原文翻译:
我姑且抒发一下少年的豪情壮志,左手牵着黄犬,右臂托起苍鹰,头戴华美鲜艳的帽子,身穿貂鼠皮衣,带着浩浩荡荡的大部队像疾风一样,席卷平坦的山冈。为了报答百姓随行出猎的厚意,我决心亲自射杀老虎,让大家看看孙权当年搏虎的英姿。
我痛饮美酒,心胸开阔,胆气更为豪壮,两鬓微微发白,这又有何妨?什么时候皇帝会派人下来,就像汉文帝派遣冯唐去云中赦免魏尚一样信任我呢?那时我将使尽力气拉满雕弓就像满月一样,瞄准西北,射向西夏军队。
原文赏析:
此作是千古传诵的东坡豪放词代表作之一。词中写出猎之行,抒兴国安邦之志,拓展了词境,提高了词品,扩大了词的题材范围,为词的创作开创了崭新的道路。后又作出利箭射向敌人这种出人意料的结局,利用巧妙的艺术构思,把记叙出猎的笔锋一转,自然地表现出了他志在杀敌卫国的政治热情和英雄气概。
作品融叙事、言志、用典为一体,调动各种艺术手段形成豪放风格,多角度、多层次地从行动和心理上表现了作者宝刀未老、志在千里的英风与豪气。
创作背景
这首词作于公元1075年(神宗熙宁八年),作者在密州(今山东诸城)任知州。这是宋人较早抒发爱国情怀的一首豪放词,在题材和意境方面都具有开拓意义。词的上阕叙事,下阕抒情,气势雄豪,淋淳酣畅,一洗绮罗香泽之态,读之令人耳目一新。
这首词在偎红倚翠、浅斟低唱之风盛行的北宋词坛可谓别具一格,自成一体,对南宋爱国词有直接影响。作者对此阕也颇感自豪,在《与鲜于子骏书》中,他曾说此词“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自是一家”。可见这首词可能是作者第一次作豪放词的尝试,可见作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颇具文学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