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中的od和os哪个指左眼,哪个右眼,
OD指的是右眼。OS指的是左眼。
OD和OS都是视力检查时的术语,OD记录的是右眼裸眼视力,OS记录的是左眼裸眼视力。
另外,在视力检查结果记录时,右眼也可以使用R(即right)表示,右眼也可以使用L(即left)表示。
扩展资料:
视力检查过程:
1、一般检查视力的距离为5米,视力表的1.0行与受检者的眼睛位于同一高度。
2、照明充足,两眼分别检查,一般是先右后左(先检查裸眼视力,后检查矫正视力)。检查一眼时,须以遮眼板将另一眼完全遮住。但注意勿压迫眼球。
3、检查时,让被检者先看清最大一行标记,如能辨认,则自上而下,由大至小,逐级将较小标记指给被检者看,直至查出能清楚辨认的最小一行标记。受检者读出每个视标的时间不得超过5秒。如估计患者视力尚佳,则不必由最大一行标记查起,可酌情由较小字行开始。
4、如果被检者仅能辨认表上最大的“0.1”行E字缺口方向,就记录视力为“0.1”;如果能辨认“0.2”行E字缺口方向,、则记录为“0.2”;如此类推。能认清“1.0”行或更小的行次者,即为正常视力。
倘若对某行标记部分能够看对,部分认不出,如“0.8”行有三个字不能辨认,则记录“0.8-3”,如该行只能认出三个字,则记录为“0.7+3”,余类推。或0.1~0.4每行有一个看不清则记录为上一行的视力。0.5~0.8每行允许看错一个,如果看错两个记为上一行的视力。
1.0~1.2每行允许看错两个,视力在1.5以上每行允许看错三个。
5、如被检者在5米距离不能辨认出表上任何字标时,可让被检者走近视力表,直到能辨认表上“0.1”行标记为止。
此时的计算方法为:视力=0.1×被检者所在距离(米)/5(米).举例;如4米处能辨别出0.1的开口方向,则记录“0.08”(0.1×4/5=0.08);同样如在2米处辨别出0.1的开口方向,则为“0.04”(0.1×2/5=0.04)。
6、如被检者在1米处尚不能看清“0.1”行标记,则让其背光数医生手指,记录能清的最远距离,例如在30cm处能看清指数,则记录为“30cm指数”或“CF/30cm”。
如果将医生手指移至最近距离仍不能辨认指数,可让其辨认是否有手在眼前摇动,记录其能看清手动的最远距离,如在10cm处可以看到,即记录为“手动10cm”或“HM/10cm”。
7、对于不能辨认眼前手动的被检者,应测验有无光感。光感的检查是在5米长的暗室内进行,先用手巾或手指遮盖一眼,不得透光。
检者持一烛光或手电在被检者的眼前方,时亮时灭,让其辨认是否有光。如5米处不能辩认时,将光移近,记录能够辨认光感的最远距离。
无光感者说明视力消失,临床上记录为“无光感”。有光感者,为进一步了解视网膜机能,尚须检查光定位。
方法是嘱被检者注视正前方,在眼前1米远处,分别将烛光置于正前上、中、下,颞侧上、中、下,鼻侧上、中、下共9个方向,嘱被检者指出烛光的方向,并记录之,能辨明者记“+”,不能辩出者记“-“,并注明眼鼻、颞侧。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