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名下有房产,我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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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茂名市为例,老公名下有房产,配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
1、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并已正常还款满一年;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只有一次(含)以下且已结清的贷款;
3、距上一次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提取满一年;
4、异地购买的房产,职工本人或配偶需在购房地工作或拥有户籍。
扩展资料:
除了上述情况外,其他还能够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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