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10善因果
今、善述如下:
有十。
生、偷、邪淫、妄言、舌、口、绮、悭、嗔恚、邪。
造者,因其造重,而地、畜生、鬼道之中。受既,幸生人中,有余。今依所者,之如下。若‘’中,尚列外境多,今不。
一、生……短命、多病
二、偷……、其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良、不得意眷
四、妄言……多被、他所诳
五、舌……眷乖、族弊
六、口……常、言多诤
七、绮……言人受、不明了
八、悭……心不知足、多欲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短、被於他之所害
十、邪……生邪家、其心谄曲
善有十。
下列不生等,止即名善。依此而起十行善,即救生命等也。
一、不生:救生命
二、不偷:施
三、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言
五、不舌:和合彼此
六、不口:善言安慰
七、不绮:作利益
八、不悭:常心
九、不嗔恚:生慈
十、不邪:正信因果
造善者,因其造重而生於阿修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上所列之余相反。如不生病等推可知。
由是之,吾人欲得事遂,身心安之果者,先力修善,以善因。若唯一心求好果,而不肯少善因,是大。譬如夫,欲得米谷,而不田,人皆知其愚也。
故吾人欲事遂,身心安者,努力培植善因。或或早,必得良好之果。古人:‘福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