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具体如下: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其他的方面
收取手续费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是指售出的商品需要经过安装、检验等过程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购买方在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一般不应确认收入,但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最终确定合同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则可以在商品发出时,或在商品装运时确认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发出商品,单独设置发出商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