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给不了抚养费,男方可以起诉吗
法律主观:
一般离婚协议与 离婚判决书 、调解书要综合解决三件事,一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决定是否离婚;二是 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费及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权问题;三是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当然,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部分事由野芦暂时不需要法院处理,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抚养权和抚养费单独处理的很少见。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并在法律文书中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男方未支付的情况下,可以直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不需要另行起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抚养费虽然没有诉讼时效,但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再 向对方主张 抚养费了,所以对方 不支付抚养费 的,要抓紧起诉或 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了, 孩子的抚养费 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物价增长、孩子的实际需要增加,还是可以 起诉到法院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抚养腔枝费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对于到期后3年内 未申请强制执行 的部分,法院不再受理,所以对方未及时支付抚养费,应该根据以上情况及时起诉或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颂圆带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