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押金退还规定
法律主观:
押金退。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应当退还其押金的。用人单位不退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违法辞退的 赔偿金 以及克扣的押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 身份证 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