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会拘留吗
法律主观: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74条,对“ 交通肇事逃逸 ”定义为:是指发生 交通事故 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 证据 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我国规定的拘留其实有很多种,包括了 行政拘留 、 刑事拘留 以及司法拘留等等。这里说的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如果不能认定构成 刑事犯罪 的话,则不能进行刑事拘留。此时一般采取的拘留就属于行政方面的,而此时的行政拘留就属于交通 行政处罚 中的一种,并不是一种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