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规定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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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针对你的咨询回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56条主要规定了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以及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此条规定的,交警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 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制定的地点停放。故你可能受到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处罚。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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