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由哪个部门分配监狱
法律主观:
按照 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刑罚 的执行,由审判法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狱或其他机关执行。 根据 刑法 的规定,我国刑罚主刑分为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 死刑 5种,不同的刑罚,会有不同的执行机关。根据 刑诉法 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判刑了监狱其实是有一个细致的划分的,不同的罪犯划分的监狱会不一样,而且不同的性别的犯人所呆的监狱也会不一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