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缴费政策
南京职工医保缴费
比例:单位缴纳9.8%,个人缴纳2%。
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南京市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即上一自然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性收入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我市每年度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当年度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按照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政策来源: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一、2021年度缴费时间:11月1日至12月25日。
二、筹资标准:
1、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6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30元/人·年。
2、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6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10元/人·年。
3、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3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20元/人·年。
4、大学生筹资标准为7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