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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变量与全局对象
我看到有讨论全局变量与全局对象的问题,有几点不知道,
------解决方案--------------------我的理解:
2,这个问题首选的处理方式就是结构.结构和对象不一样,不需要实例化create,也不需要删除destroy.像标准数据类型的变量一样,定义了即可引用.
------解决方案--------------------
1.全局对象就是指在GlobleVarialbes中定义的对象,就跟全局变量一样,在整个应用程序中都可以使用。非可视化全局对象就是不可见的全局对象,通过File-New-PBObject-CustomClass可以创建不可视对象,对象可以定义自己的函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使用create实例化对象(选中AutoInstantiate可自动实例化),然后就可以调用该对象的函数了。因此,你可以把一些常用的功能通过这种方式封装到一个对象里面,以后在编码过程中就可以随时调用了。
2.结构体和全局变量一样,直接定义就可以了,不用实例化
------解决方案--------------------引用:例如我通过PB_OBJECTstructure定义一个结构体s_str
那就把s_strmystr作为窗口的实例变量,定义为public(这是默认的)这样就可以在其他的地方访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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