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高考科目
2023年广东高考科目如下:
广东2023年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艺体类考生还需加考相应专业术科考试。
2023年广东高考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2023年广东高考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使用完整试题(含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至11:00,听力测试应安排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仅使用外语听力部分试题组织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开始,11:00前结束。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
考试注意事项:
1、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的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级招委会批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办法由有关省级招委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各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有关省(区、市)和高校可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评分参考(指南),结合本地区、本校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
4、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及因不可抗力无法在报名地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借考。
广东2023年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艺体类考生还需加考相应专业术科考试。
2023年广东高考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2023年广东高考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使用完整试题(含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至11:00,听力测试应安排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仅使用外语听力部分试题组织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开始,11:00前结束。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
考试注意事项:
1、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的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级招委会批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办法由有关省级招委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各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有关省(区、市)和高校可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评分参考(指南),结合本地区、本校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
4、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及因不可抗力无法在报名地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