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五体一般指的是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
书法五体一般指的是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是正确的。
1、篆书。
篆书,是早期汉字的自然体现。其笔法简单,笔画流畅;其形有意,其书有趣。练习书法,宜篆书为始;待行云流水,隶书自见;继而行书,再而楷书。书法爱好者,不求千篇一律,随个性,久则明。
直接临摹楷书,写字而已。篆者,竹之彖也;彖者,豕之汇也;豕者,象之形也。篆书,即象形性较强的书体;即隶书之前的字体。篆书分为大篆和小篆。
2、隶书。
字形扁方左右分展隶字一反篆字纵向取势的常态,而改以横向(左右)取势,造成字形尚扁方,笔画收缩纵向笔势而强化横向分展。起笔蚕头收笔燕尾这是隶书用笔上的典型特征,特别是隶字中的主笔横、捺画几乎都用此法。
所谓“起笔蚕头”,即在起笔藏(逆)锋的用笔过程中,同时将起笔过程所形成的笔画外形写成一种近似蚕头的形状。“收笔燕尾”,即在收笔处按笔后向右上方斜向挑笔出锋。
3、楷书。
楷书也叫正楷、真书、正书。从程邈创立的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楷书是我国封建社会南北魏到晋唐最为流行的一种书体。在楷书产生之前,我国的书法已产生了大篆、小篆和隶书三种书体。
大篆是相对小篆而言的,一般把小篆以前所有的古文字统称为大篆,包括甲骨文、金文和战国时期除秦国之外的六国文字。小篆是秦统一中国之后通行的文字,它是以秦国的文字为基础,参照其他诸侯国文字,为便于书写而删繁就简、规范统一的,这是中国书法史上最初的规范化书体。
4、草书。
草书是中国文字最为简约的书体。草书的起源,亦如行书,或其他书体,无法确指始于何时。史记说:战国时,楚怀王使屈原造宪令,草稿未上,上官氏见而欲夺之,盖草书之祖起于。章草笔画简约,有萦带连接,与今草相似。
但其结体平正,用笔劲涩,笔画中有波磔,特别是捺画的起笔与捺的末笔,明显的保留了隶书的笔意,且字字独立,不相连绵,排列整齐,与今草、狂草有明显的区别。
5、行书。
行书是介于楷、草间的一种书体。写得比较放纵流动,近于草书的称行草;写得比较端正平稳,近于楷书的称行楷。在书写过程中,笔毫的使转,在点画的各种形态上都表现得较为明显,这种笔毫的运动往往在点画之间,字与字之间留下了相互牵连。
细若游丝的痕迹,这就是丝连。行书是楷书的快写,是楷书的流动。经过对几组楷书与行书个字的分析,发现楷书与行书书写时,点画的写法,用笔需遵循的准则,如中锋,铺毫,逆入平出,提按起主,藏锋等都是一致的,只是行书书写时比较舒展,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