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样申请重新评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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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02-04 · 知道合伙人旅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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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2向已接受立案的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第一次诉讼还未结束阶段,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既可,但需要理由确实充分,证明原鉴定结论有误的证据确凿。
3另行提起诉讼后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如原审已结束但发现伤残等级提高,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所受伤害程度出现新情况为由要求立案,在立案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向外委托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由于个别鉴定机构不太正规,所以法院向外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采信的可能性更大些。
根据民事证据若干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的。
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2向已接受立案的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第一次诉讼还未结束阶段,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既可,但需要理由确实充分,证明原鉴定结论有误的证据确凿。
3另行提起诉讼后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如原审已结束但发现伤残等级提高,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所受伤害程度出现新情况为由要求立案,在立案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向外委托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由于个别鉴定机构不太正规,所以法院向外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采信的可能性更大些。
根据民事证据若干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的。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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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院诊断张某为左脚踝骨骨折,左眼上眼睑损伤,腰椎骨折。交警机关认定本起交通事故出租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张某出院后经伤残鉴定机构评为十级伤残。为追索赔偿,张某持伤残鉴定书等材料到律师所向专业律师咨询诉讼事宜。律师发现伤残十级的结论与张某的伤情不符,被轻定了级别,应为九级,仅此一项按当时的赔偿标准就可能少获赔偿三万五千余元,还会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另外,律师还发现张某的鉴定有漏鉴的评残部位。据此,律师建议张某向法院起诉并申请重新鉴定,于是伤者在律师的代理下打起了重新评残官司,最终因此多获赔偿四万多元。那么对交通事故的评残鉴定不认可该怎么办?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呢? 律师点评 对此,大连市办理交通事故的专业律师栗忠明指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鉴定结论是决定伤残赔偿金数额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伤残人员的获赔多少。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和审判当中,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照相关程序和条件申请重新鉴定。在公安交警机关处理案件阶段,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是对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对自己或对方的鉴定结论不认可,申请重新评残鉴定能否达到目的,关键在于能否看出被鉴定人的伤情与具体评残标准的不符之处。因此,事先咨询和掌握评残定级的具体标准对于案件当事人依法维权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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