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法律问题 5
安迪刚开始在一家快餐店命名为“汉堡女王”,“汉堡女王”有一种特殊成分,他们在汉堡使用工作。安迪的工作但是在清洁厕所和擦桌子,他不会在厨房工作的。几个月后,当安迪决定退出和...
安迪刚开始在一家快餐店命名为“汉堡女王”,“汉堡女王”有一种特殊成分,他们在汉堡使用工作。安迪的工作但是在清洁厕所和擦桌子,他不会在厨房工作的。几个月后,当安迪决定退出和对汉堡女王工作“的竞争对手,
” Racbonalds “
。然而,当安迪告诉他决定辞职,经理指向安迪的雇佣合约其中规定的条款,如果他(安迪)停止工作的汉堡女王。他不会被允许工作,在全国任何其他快餐店为下一个十年。经理说,这是因为汉堡女王希望保护被用在了自己的汉堡的特殊成分的秘密。
建议安迪的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展开
” Racbonalds “
。然而,当安迪告诉他决定辞职,经理指向安迪的雇佣合约其中规定的条款,如果他(安迪)停止工作的汉堡女王。他不会被允许工作,在全国任何其他快餐店为下一个十年。经理说,这是因为汉堡女王希望保护被用在了自己的汉堡的特殊成分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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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如果有证据证明安迪不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该条款可以说“无效”,即使安迪是上述人员,一般也只是部分有效,只支持二年。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供参考。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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