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节日习俗,也可以写富有地方特色的服饰,饮食,民居,还可以写新颖,别致的民间工艺品。
20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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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 侗族服饰历史悠久,尤以妇女服饰纷繁多彩。男穿对襟衣,一般有七个到九个布扣,三个到四个衣袋,着大管裤,包头帕。妇女装束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别,在拱洞、大年、良寨、洞头一带,妇女穿有领右衽衣,着长裤,多盘发。着盛装时,上身穿全新紫亮布开襟衣、衣襟、领边、袖口均镶绣花滚边,以两条彩带系于左腰侧,胸部罩胸围,图案花纹精巧别致,胸围上齐脖部呈两岔,以一个回形银饰把两条带子固定于颈后;下身穿百褶裙,着内裤,裙过膝盖,小腿脚套上系彩带飘于外侧,穿绣花船形鞋;头上插银花,戴耳环,银手镯,银制的项链,项圈层层叠叠于胸前。贝江流域安太、滚贝一带,妇女装束与苗族相似,多挽髻、戴耳环,上穿无领无扣对襟短衣,袖口,衣襟均有花纹图案,衬胸襟,小腿着布套,平时穿过膝短裤,节日喜庆方着百褶裙。
80年代以来,男女青年普遍穿时装,与汉族无异。惟妇女尚珍藏节日盛装,布料已不限于家织布,有呢绒、绸、缎等,色彩趋于鲜艳多样。
婚姻 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侗族盛行“姑表舅婚”习俗,姑家之女,须嫁舅家为媳,如外嫁,须征得舅家同意,此俗沿袭至民国时期,迄今逐渐松驰或消失。至于姨表兄妹则视为同胞兄弟姐妹,不能为婚,违者被人讥笑。同一房族或不同辈分亦禁止婚配,但不避同姓。
侗族男女恋爱活动形式,一般通过“走寨”进行,即所谓“行歌坐夜”。农闲季节晚上,三、五个年纪相当的姑娘聚焦在一起家纺纱、刺绣或作针线活。这时,三、五为群的青年小伙子,或徒手,或携带琵琶、牛腿琴、侗笛到女家唱歌,谈情说爱,往往深夜甚至黎明而归。通过这些活动,其情投意合者即可交换信物,侗话叫“凡玛”,而后由男方请亲友到女家求婚。
侗族婚姻不管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包办,都得由男方托媒说亲,得到女方父母的允许方能成亲。不经父母认可,采取“逃婚”的方式而自由结合、婚后,再给女方父母道歉认亲,此种情况亦有。正常的婚姻,须通过“说合”、“订婚”、“迎娶”等过程。
“说合” 侗族无专门媒人,多委托亲朋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父母应允,才择日订婚。有些地方讲究“年庚八字”,所谓男女的年庚“相冲相克”者,不能为婚,这时,男方以银毫一元连同女方的八字用红线包好,退回女家作为挂彩。
订婚 男家择好吉日良辰,携带礼物往女家行聘。行聘者多属女性,聘礼及回礼的厚薄,视家庭经济状况而定,一般是鸭、鱼、肉和糯米等。女方回礼布匹、布鞋等物。届时女家杀鸡宰鸭请房族至亲吃饭,表示订下终身。此后,逢年过节,男家须以礼物赠送女家,直至过门生儿育女,开始逐渐减少。
迎娶 由一对父母双全未婚的男女青年去接亲,新娘随带雨伞,送亲者多达10余人,但须奇数,多属同宗姐妹,陪同新娘一起步行到新郎家。新娘深夜进门。第二天宴请亲友。席散即送新娘回娘家。男方礼物随同送去,一般是猪肉、鸭、酸鱼、糯米、酒、蛋等,多少视家境而异。女方家就这些礼物办酒请客。 节日习俗 春节 节日因地而异,多数地区过春节,且最为隆重。届时杀猪祭祖,宴请亲友,青年男女,则“行歌坐夜”,通宵达旦。有的赛芦笙,或唱侗戏;有的村与村之间带芦笙走访,叫“月也”,其间“哆耶”(男女青年手拉手酬唱、对唱)对歌,更富侗乡特色。也有少数村寨,除过春节之外,还于农历十一月或十二月初过侗年。
花炮节 农历“二月初二”,是洞头乡侗族花炮节日,届时,用“铁炮”将一红绸包扎的的环冲上天空,待环落下时,若干个“抢炮队”争先竟抢,获得者视为吉利。主持者给予镜屏,猪和铁币奖励。此期间,吹芦笙、舞狮、鞭炮不停,人如潮,歌如海,欢声震地。
祭牛节 农历4月8日,节日为牛供以鲜草,让牛休息。人们则杀鸡宰鸭,以枫叶染成黑糯米饭供祭“牛王”,据说是为了表示对牛终年为人耕作的谢意。
尝新节 多在农历6月某日进行,各姓氏时间不同。是日,家家户户开田捉鲤鱼,摘取禾胎掺入糯饭,煮鱼弱,以鸭鱼肉祭品供奉祖先,然后全家共餐,家宴使用新竹筷。
80年代以来,男女青年普遍穿时装,与汉族无异。惟妇女尚珍藏节日盛装,布料已不限于家织布,有呢绒、绸、缎等,色彩趋于鲜艳多样。
婚姻 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侗族盛行“姑表舅婚”习俗,姑家之女,须嫁舅家为媳,如外嫁,须征得舅家同意,此俗沿袭至民国时期,迄今逐渐松驰或消失。至于姨表兄妹则视为同胞兄弟姐妹,不能为婚,违者被人讥笑。同一房族或不同辈分亦禁止婚配,但不避同姓。
侗族男女恋爱活动形式,一般通过“走寨”进行,即所谓“行歌坐夜”。农闲季节晚上,三、五个年纪相当的姑娘聚焦在一起家纺纱、刺绣或作针线活。这时,三、五为群的青年小伙子,或徒手,或携带琵琶、牛腿琴、侗笛到女家唱歌,谈情说爱,往往深夜甚至黎明而归。通过这些活动,其情投意合者即可交换信物,侗话叫“凡玛”,而后由男方请亲友到女家求婚。
侗族婚姻不管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包办,都得由男方托媒说亲,得到女方父母的允许方能成亲。不经父母认可,采取“逃婚”的方式而自由结合、婚后,再给女方父母道歉认亲,此种情况亦有。正常的婚姻,须通过“说合”、“订婚”、“迎娶”等过程。
“说合” 侗族无专门媒人,多委托亲朋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父母应允,才择日订婚。有些地方讲究“年庚八字”,所谓男女的年庚“相冲相克”者,不能为婚,这时,男方以银毫一元连同女方的八字用红线包好,退回女家作为挂彩。
订婚 男家择好吉日良辰,携带礼物往女家行聘。行聘者多属女性,聘礼及回礼的厚薄,视家庭经济状况而定,一般是鸭、鱼、肉和糯米等。女方回礼布匹、布鞋等物。届时女家杀鸡宰鸭请房族至亲吃饭,表示订下终身。此后,逢年过节,男家须以礼物赠送女家,直至过门生儿育女,开始逐渐减少。
迎娶 由一对父母双全未婚的男女青年去接亲,新娘随带雨伞,送亲者多达10余人,但须奇数,多属同宗姐妹,陪同新娘一起步行到新郎家。新娘深夜进门。第二天宴请亲友。席散即送新娘回娘家。男方礼物随同送去,一般是猪肉、鸭、酸鱼、糯米、酒、蛋等,多少视家境而异。女方家就这些礼物办酒请客。 节日习俗 春节 节日因地而异,多数地区过春节,且最为隆重。届时杀猪祭祖,宴请亲友,青年男女,则“行歌坐夜”,通宵达旦。有的赛芦笙,或唱侗戏;有的村与村之间带芦笙走访,叫“月也”,其间“哆耶”(男女青年手拉手酬唱、对唱)对歌,更富侗乡特色。也有少数村寨,除过春节之外,还于农历十一月或十二月初过侗年。
花炮节 农历“二月初二”,是洞头乡侗族花炮节日,届时,用“铁炮”将一红绸包扎的的环冲上天空,待环落下时,若干个“抢炮队”争先竟抢,获得者视为吉利。主持者给予镜屏,猪和铁币奖励。此期间,吹芦笙、舞狮、鞭炮不停,人如潮,歌如海,欢声震地。
祭牛节 农历4月8日,节日为牛供以鲜草,让牛休息。人们则杀鸡宰鸭,以枫叶染成黑糯米饭供祭“牛王”,据说是为了表示对牛终年为人耕作的谢意。
尝新节 多在农历6月某日进行,各姓氏时间不同。是日,家家户户开田捉鲤鱼,摘取禾胎掺入糯饭,煮鱼弱,以鸭鱼肉祭品供奉祖先,然后全家共餐,家宴使用新竹筷。
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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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 侗族服饰历史悠久,尤以妇女服饰纷繁多彩。男穿对襟衣,一般有七个到九个布扣,三个到四个衣袋,着大管裤,包头帕。妇女装束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别,在拱洞、大年、良寨、洞头一带,妇女穿有领右衽衣,着长裤,多盘发。着盛装时,上身穿全新紫亮布开襟衣、衣襟、领边、袖口均镶绣花滚边,以两条彩带系于左腰侧,胸部罩胸围,图案花纹精巧别致,胸围上齐脖部呈两岔,以一个回形银饰把两条带子固定于颈后;下身穿百褶裙,着内裤,裙过膝盖,小腿脚套上系彩带飘于外侧,穿绣花船形鞋;头上插银花,戴耳环,银手镯,银制的项链,项圈层层叠叠于胸前。贝江流域安太、滚贝一带,妇女装束与苗族相似,多挽髻、戴耳环,上穿无领无扣对襟短衣,袖口,衣襟均有花纹图案,衬胸襟,小腿着布套,平时穿过膝短裤,节日喜庆方着百褶裙。
80年代以来,男女青年普遍穿时装,与汉族无异。惟妇女尚珍藏节日盛装,布料已不限于家织布,有呢绒、绸、缎等,色彩趋于鲜艳多样。
婚姻 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侗族盛行“姑表舅婚”习俗,姑家之女,须嫁舅家为媳,如外嫁,须征得舅家同意,此俗沿袭至民国时期,迄今逐渐松驰或消失。至于姨表兄妹则视为同胞兄弟姐妹,不能为婚,违者被人讥笑。同一房族或不同辈分亦禁止婚配,但不避同姓。
侗族男女恋爱活动形式,一般通过“走寨”进行,即所谓“行歌坐夜”。农闲季节晚上,三、五个年纪相当的姑娘聚焦在一起家纺纱、刺绣或作针线活。这时,三、五为群的青年小伙子,或徒手,或携带琵琶、牛腿琴、侗笛到女家唱歌,谈情说爱,往往深夜甚至黎明而归。通过这些活动,其情投意合者即可交换信物,侗话叫“凡玛”,而后由男方请亲友到女家求婚。
侗族婚姻不管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包办,都得由男方托媒说亲,得到女方父母的允许方能成亲。不经父母认可,采取“逃婚”的方式而自由结合、婚后,再给女方父母道歉认亲,此种情况亦有。正常的婚姻,须通过“说合”、“订婚”、“迎娶”等过程。
“说合” 侗族无专门媒人,多委托亲朋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父母应允,才择日订婚。有些地方讲究“年庚八字”,所谓男女的年庚“相冲相克”者,不能为婚,这时,男方以银毫一元连同女方的八字用红线包好,退回女家作为挂彩。
订婚 男家择好吉日良辰,携带礼物往女家行聘。行聘者多属女性,聘礼及回礼的厚薄,视家庭经济状况而定,一般是鸭、鱼、肉和糯米等。女方回礼布匹、布鞋等物。届时女家杀鸡宰鸭请房族至亲吃饭,表示订下终身。此后,逢年过节,男家须以礼物赠送女家,直至过门生儿育女,开始逐渐减少。
迎娶 由一对父母双全未婚的男女青年去接亲,新娘随带雨伞,送亲者多达10余人,但须奇数,多属同宗姐妹,陪同新娘一起步行到新郎家。新娘深夜进门。第二天宴请亲友。席散即送新娘回娘家。男方礼物随同送去,一般是猪肉、鸭、酸鱼、糯米、酒、蛋等,多少视家境而异。女方家就这些礼物办酒请客。 节日习俗 春节 节日因地而异,多数地区过春节,且最为隆重。届时杀猪祭祖,宴请亲友,青年男女,则“行歌坐夜”,通宵达旦。有的赛芦笙,或唱侗戏;有的村与村之间带芦笙走访,叫“月也”,其间“哆耶”(男女青年手拉手酬唱、对唱)对歌,更富侗乡特色。也有少数村寨,除过春节之外,还于农历十一月或十二月初过侗年。
花炮节 农历“二月初二”,是洞头乡侗族花炮节日,届时,用“铁炮”将一红绸包扎的的环冲上天空,待环落下时,若干个“抢炮队”争先竟抢,获得者视为吉利。主持者给予镜屏,猪和铁币奖励。此期间,吹芦笙、舞狮、鞭炮不停,人如潮,歌如海,欢声震地。
祭牛节 农历4月8日,节日为牛供以鲜草,让牛休息。人们则杀鸡宰鸭,以枫叶染成黑糯米饭供祭“牛王”,据说是为了表示对牛终年为人耕作的谢意。
尝新节 多在农历6月某日进行,各姓氏时间不同。是日,家家户户开田捉鲤鱼,摘取禾胎掺入糯饭,煮鱼弱,以鸭鱼肉祭品供奉祖先,然后全家共餐,家宴使用新竹筷。评论|
80年代以来,男女青年普遍穿时装,与汉族无异。惟妇女尚珍藏节日盛装,布料已不限于家织布,有呢绒、绸、缎等,色彩趋于鲜艳多样。
婚姻 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侗族盛行“姑表舅婚”习俗,姑家之女,须嫁舅家为媳,如外嫁,须征得舅家同意,此俗沿袭至民国时期,迄今逐渐松驰或消失。至于姨表兄妹则视为同胞兄弟姐妹,不能为婚,违者被人讥笑。同一房族或不同辈分亦禁止婚配,但不避同姓。
侗族男女恋爱活动形式,一般通过“走寨”进行,即所谓“行歌坐夜”。农闲季节晚上,三、五个年纪相当的姑娘聚焦在一起家纺纱、刺绣或作针线活。这时,三、五为群的青年小伙子,或徒手,或携带琵琶、牛腿琴、侗笛到女家唱歌,谈情说爱,往往深夜甚至黎明而归。通过这些活动,其情投意合者即可交换信物,侗话叫“凡玛”,而后由男方请亲友到女家求婚。
侗族婚姻不管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包办,都得由男方托媒说亲,得到女方父母的允许方能成亲。不经父母认可,采取“逃婚”的方式而自由结合、婚后,再给女方父母道歉认亲,此种情况亦有。正常的婚姻,须通过“说合”、“订婚”、“迎娶”等过程。
“说合” 侗族无专门媒人,多委托亲朋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父母应允,才择日订婚。有些地方讲究“年庚八字”,所谓男女的年庚“相冲相克”者,不能为婚,这时,男方以银毫一元连同女方的八字用红线包好,退回女家作为挂彩。
订婚 男家择好吉日良辰,携带礼物往女家行聘。行聘者多属女性,聘礼及回礼的厚薄,视家庭经济状况而定,一般是鸭、鱼、肉和糯米等。女方回礼布匹、布鞋等物。届时女家杀鸡宰鸭请房族至亲吃饭,表示订下终身。此后,逢年过节,男家须以礼物赠送女家,直至过门生儿育女,开始逐渐减少。
迎娶 由一对父母双全未婚的男女青年去接亲,新娘随带雨伞,送亲者多达10余人,但须奇数,多属同宗姐妹,陪同新娘一起步行到新郎家。新娘深夜进门。第二天宴请亲友。席散即送新娘回娘家。男方礼物随同送去,一般是猪肉、鸭、酸鱼、糯米、酒、蛋等,多少视家境而异。女方家就这些礼物办酒请客。 节日习俗 春节 节日因地而异,多数地区过春节,且最为隆重。届时杀猪祭祖,宴请亲友,青年男女,则“行歌坐夜”,通宵达旦。有的赛芦笙,或唱侗戏;有的村与村之间带芦笙走访,叫“月也”,其间“哆耶”(男女青年手拉手酬唱、对唱)对歌,更富侗乡特色。也有少数村寨,除过春节之外,还于农历十一月或十二月初过侗年。
花炮节 农历“二月初二”,是洞头乡侗族花炮节日,届时,用“铁炮”将一红绸包扎的的环冲上天空,待环落下时,若干个“抢炮队”争先竟抢,获得者视为吉利。主持者给予镜屏,猪和铁币奖励。此期间,吹芦笙、舞狮、鞭炮不停,人如潮,歌如海,欢声震地。
祭牛节 农历4月8日,节日为牛供以鲜草,让牛休息。人们则杀鸡宰鸭,以枫叶染成黑糯米饭供祭“牛王”,据说是为了表示对牛终年为人耕作的谢意。
尝新节 多在农历6月某日进行,各姓氏时间不同。是日,家家户户开田捉鲤鱼,摘取禾胎掺入糯饭,煮鱼弱,以鸭鱼肉祭品供奉祖先,然后全家共餐,家宴使用新竹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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