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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日前决定,将陕西省内的5家金融机构合并重组成一家新的法人银行机构――长安银行。 据长安银行筹备组介绍,这5家金融机构分别是宝鸡市商业银行、咸阳市商业银行、榆林城市信用社、渭南城市信用社和汉中城市信用社。成立后的长安银行总部将设在西安,股本暂定为30亿元人民币。 为将长安银行打造成资本实力雄厚、公司治理完善、综合竞争力较高的现代化金融企业,长安银行筹备组日前决定,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面向国内企业法人募集股本,这些企业法人可与陕西省的5家金融机构共同成为长安银行的发起人。 ps:西安市商业银行“单飞”。另外,纠正一个常识性错误,省里牵头组建的区域性商业银行不一定以省会所在地的城市商业银行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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