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实行郡县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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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秋初期,诸侯国内普遍实行采邑制度。到了中后期,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按田亩征收赋税,原有的采邑制度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这时,一些国家在所占有的领地的地方推行由国君直接管理的县郡管理体制。
2、开始时,县和郡都是有国君派官驻守,后来为了扩大兼并和抵御外敌的需要,就成了固定的地方政权组织,有权应变边境的突发事变。
3、符合专制皇权和统一的要求。秦始皇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后随边境的不断开发和郡治的调整,增至四十余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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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1、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在边地和内地设置了郡县,产生了郡统辖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至此,郡县制开始形成。
2、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才健全了郡县制,进而在全国推广。
3、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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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朝采用郡县制是对秦国设县及商鞅变法的沿革
秦作为最晚被封的诸侯,看到了周分封制“大臣太重,封君太久,上逼主,下虑民”(《韩非子·和氏》)的弊病。加之,秦国处于与犬戎相接的西陲边境,军事的需要迫使秦设县,管理边境偏远地方。楚、晋先后在边地设县也是对秦设县有影响的。秦国第一次设县是秦武公十年,直到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大范围设郡县。“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史记·商君列传》),集中乡邑成三十一县,统一管理。同时,“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史记·商君列传》),至此,形成了严密的基层地方组织。加上“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赋税的收取为郡县制做了物质保障。同时,郡县制也为赋税的收取做了制度保障,可以说,两者之间配合非常密切。所以,秦国设县以及商鞅变法是秦朝实施郡县制的重要历史渊源。
二、吸取西周分封制的失败教训
秦朝建立,秦始皇让众臣讨论治国之策,以丞相王绾为代表主张实行分封制。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而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盛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雔,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秦始皇赞成了李斯的建议,主要是分封制令诸侯坐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周天子后来形如摆设,诸侯战乱不已,百姓苦不堪言。可见,分封制的失败教训正是借鉴之处,同时,李斯的坚决主张也是郡县制推行的主要力量之一。
三、郡县制的采用是适应中央官僚体系的需要
秦朝建立“三公九卿”制,上承丞相,下接郡县。郡守由皇帝任命,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体系。郡县制正好与这种官僚体制相配合。
四、军事及地方控制的需要
秦朝建立后,北方匈奴是秦的主要威胁。为了抵御匈奴入侵,秦朝在边防地区设郡县,这是因为郡县制的集权特征和其军事性质能更好地调动一切资源。这种集权性质的地方行政制度能很好地组织军事力量抵御外侵。
秦统一六国后,领土空前广阔,大部分为六国故土。为了加强对六国故地的控制,秦在六国都城设郡,这也是粉碎六国故民复国精神的措施。同时,便于秦朝各项制度的实施,更好的加强文化思想控制,削弱六国旧都的文化影响。
五、秦始皇个人及其宗亲家族因素
嫪毐叛乱使秦始皇认识到更加不能实行分封制。一旦分封权臣侯王,他们有了封地,便招会揽门客,配置自己的势力,等到实力壮大,便会对中央政权形成威胁。
秦始皇家族人员太少,秦孝文王没有子嗣继承王位,收嫡嗣子楚为子,子楚曾在赵国做人质,在吕不韦帮助下做了秦国的君主即庄襄王,他只有赢政一子。庄襄王死后,赢政即位,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38岁,长子扶苏才二十岁,其他子女更小。那么,秦始皇既无叔兄可封,子嗣又少,所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分封制不具备条件。
综上所述,秦朝推行郡县制是各种因素的汇聚,当然也有许多因素隐藏在历史的背后,不为人知的奥秘也是人们探索历史的力量源泉。郡县制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一种趋势,是适应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郡县制巩固了秦朝的统一,加强了中央集权,对后代王朝的统治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对现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也是影响深远。
秦作为最晚被封的诸侯,看到了周分封制“大臣太重,封君太久,上逼主,下虑民”(《韩非子·和氏》)的弊病。加之,秦国处于与犬戎相接的西陲边境,军事的需要迫使秦设县,管理边境偏远地方。楚、晋先后在边地设县也是对秦设县有影响的。秦国第一次设县是秦武公十年,直到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大范围设郡县。“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史记·商君列传》),集中乡邑成三十一县,统一管理。同时,“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史记·商君列传》),至此,形成了严密的基层地方组织。加上“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赋税的收取为郡县制做了物质保障。同时,郡县制也为赋税的收取做了制度保障,可以说,两者之间配合非常密切。所以,秦国设县以及商鞅变法是秦朝实施郡县制的重要历史渊源。
二、吸取西周分封制的失败教训
秦朝建立,秦始皇让众臣讨论治国之策,以丞相王绾为代表主张实行分封制。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而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盛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雔,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秦始皇赞成了李斯的建议,主要是分封制令诸侯坐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周天子后来形如摆设,诸侯战乱不已,百姓苦不堪言。可见,分封制的失败教训正是借鉴之处,同时,李斯的坚决主张也是郡县制推行的主要力量之一。
三、郡县制的采用是适应中央官僚体系的需要
秦朝建立“三公九卿”制,上承丞相,下接郡县。郡守由皇帝任命,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体系。郡县制正好与这种官僚体制相配合。
四、军事及地方控制的需要
秦朝建立后,北方匈奴是秦的主要威胁。为了抵御匈奴入侵,秦朝在边防地区设郡县,这是因为郡县制的集权特征和其军事性质能更好地调动一切资源。这种集权性质的地方行政制度能很好地组织军事力量抵御外侵。
秦统一六国后,领土空前广阔,大部分为六国故土。为了加强对六国故地的控制,秦在六国都城设郡,这也是粉碎六国故民复国精神的措施。同时,便于秦朝各项制度的实施,更好的加强文化思想控制,削弱六国旧都的文化影响。
五、秦始皇个人及其宗亲家族因素
嫪毐叛乱使秦始皇认识到更加不能实行分封制。一旦分封权臣侯王,他们有了封地,便招会揽门客,配置自己的势力,等到实力壮大,便会对中央政权形成威胁。
秦始皇家族人员太少,秦孝文王没有子嗣继承王位,收嫡嗣子楚为子,子楚曾在赵国做人质,在吕不韦帮助下做了秦国的君主即庄襄王,他只有赢政一子。庄襄王死后,赢政即位,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38岁,长子扶苏才二十岁,其他子女更小。那么,秦始皇既无叔兄可封,子嗣又少,所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分封制不具备条件。
综上所述,秦朝推行郡县制是各种因素的汇聚,当然也有许多因素隐藏在历史的背后,不为人知的奥秘也是人们探索历史的力量源泉。郡县制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一种趋势,是适应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郡县制巩固了秦朝的统一,加强了中央集权,对后代王朝的统治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对现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也是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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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是秦朝统一后推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它改变了先秦时期的官吏世袭制度,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一大进步,也是中央集权制度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开始。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对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那么,秦朝缘何要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呢? 首先、春秋战国时期,郡县制的初步形成和推行,为秦朝推行郡县制奠定了政治基础。早在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把兼并得来的土地和灭亡的小国改设为县,并作为国君直接统治的行政区域。春秋后期,县制开始逐渐推行于内地。一些卿大夫往往把自己领地内的采邑改建成县,长官大多由卿的家臣或士担任。春秋末期,晋国首先有了郡的设置,当时的郡主要设在边地,用于抵御北方的外族入侵。战国时期,魏、赵、韩、燕、秦等国先后设立郡县,并且设立郡县的区域也由边境扩展到腹地。公元前350年,商鞅第二次变法,在秦国普遍推行县制,把乡、邑、聚等合并为县,建置了四十一个县(《史记·秦本纪》、《六国年表》、《商君列传》则作“三十一县”)。秦国在兼灭六国的战争中,在一些新攻占的地区也开始设郡县来加以管理。郡县制在春秋战国的部分实践,事实上,就为秦朝推行郡县制奠定了政治基础。其次、法家思想,奠定了秦朝推行郡县制的思想基础。秦朝把法家思想作为其统治思想,法家思想的核心,就是,“法”“术”“势”三者结合的治国方略,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法家思想的实质,就是期望以“法治”确定社会秩序,建立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而郡县制本身就体现了法家的中央集权思想,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因而,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极力推崇郡县制。经过两次廷辩,更加坚定了秦始皇坚持法家思想,选择郡县制的决心。再次、秦朝疆域的空前扩大,为秦朝推行郡县制提供了现实可能。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六国,在此以后,秦朝继续进行北击匈奴、统一岭南、统一西南的边疆拓展。秦朝的疆域空前广大,东至大海,西至青藏高原边缘,南至岭南,北至河套、阴山、辽东,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这样一个广大的国家,只有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管理,才能维护国家的稳定,而郡县制的特征之一,就是要建立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体系,这正符合了秦朝的现实需要。最后、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局面的形成,加速了秦朝郡县制的推行。西周后期,诸侯国势力逐渐膨胀,终于导致王室衰微,大国争霸,战争四起,传统的政治秩序受到冲击,原有的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礼崩乐坏”局面,而这些都是分封制的弊端带来的必然结果。事实已经证明,分封制不利于加强集权,在此基础上,郡县制就成了秦朝的必然选择。
追问
可以简略说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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