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事诉讼,求大侠指点
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返还租金3000元;2、请求被告返还保证金1000元;3、请求被告返还物业管理费345元;4、请求被告赔偿因被告的过错而导致原告产生直接经济损失200...
诉 讼 请 求
1、请求被告返还租金3000元;
2、请求被告返还保证金1000元;
3、请求被告返还物业管理费345元;
4、请求被告赔偿因被告的过错而导致原告产生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上述四项共计6345元;
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 实 和 理 由
2009年8月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承租房屋委托合同》,承租房屋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沿海赛洛城114-1-702小明(此房间在客厅,用木板进行隔断的房间),被告未开具正规发票,只开具了收据,原告于8月5日前往被告公司索取发票,未果。8月20日晚22点左右,原告回租房休息时发现房屋墙面全部被拆,此前原告并未得到被告任何搬离通知,导致原告租住房屋内个人物品被污浊或损坏,更导致原告深夜无处安身。8月21日原告前往被告公司与被告协商解决办法,被告拒绝解除合同,拒绝退还原告任何款项;然而被告指出拆除属于政府行为,要找就找政府,被告并不违约。
8月22日,原告经核实,原告所承租的房屋是由公安等政府部门勒令拆除的,拆除原因是违反了北京公安等八大部门联合下文的《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通告》中的条例。《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通告》于2009年9月3日在北京市颁布,颁布至今将近一年时间,被告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当贯彻实施北京市《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通告》的内容,然而被告依然将非法的房屋出租给原告以谋取利益,在房屋被拆后还无理的拒绝解除《承租房屋委托合同》,并拒绝退还任何款项,,令原告十分无奈。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份诉讼我已经递交北京市朝阳法院,我没有请律师,因为我觉得这点钱还不够支付律师费用的,我现在手上存在的证据只有《租房合同》和被拆后的照片,请各位大侠指导下我的维权之路如何走,10月13号就开庭了,我需要注意和添加的东西有吗?最好能有法律依据的条款,感谢各位大侠的支持! 展开
1、请求被告返还租金3000元;
2、请求被告返还保证金1000元;
3、请求被告返还物业管理费345元;
4、请求被告赔偿因被告的过错而导致原告产生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上述四项共计6345元;
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 实 和 理 由
2009年8月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承租房屋委托合同》,承租房屋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沿海赛洛城114-1-702小明(此房间在客厅,用木板进行隔断的房间),被告未开具正规发票,只开具了收据,原告于8月5日前往被告公司索取发票,未果。8月20日晚22点左右,原告回租房休息时发现房屋墙面全部被拆,此前原告并未得到被告任何搬离通知,导致原告租住房屋内个人物品被污浊或损坏,更导致原告深夜无处安身。8月21日原告前往被告公司与被告协商解决办法,被告拒绝解除合同,拒绝退还原告任何款项;然而被告指出拆除属于政府行为,要找就找政府,被告并不违约。
8月22日,原告经核实,原告所承租的房屋是由公安等政府部门勒令拆除的,拆除原因是违反了北京公安等八大部门联合下文的《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通告》中的条例。《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通告》于2009年9月3日在北京市颁布,颁布至今将近一年时间,被告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当贯彻实施北京市《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通告》的内容,然而被告依然将非法的房屋出租给原告以谋取利益,在房屋被拆后还无理的拒绝解除《承租房屋委托合同》,并拒绝退还任何款项,,令原告十分无奈。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份诉讼我已经递交北京市朝阳法院,我没有请律师,因为我觉得这点钱还不够支付律师费用的,我现在手上存在的证据只有《租房合同》和被拆后的照片,请各位大侠指导下我的维权之路如何走,10月13号就开庭了,我需要注意和添加的东西有吗?最好能有法律依据的条款,感谢各位大侠的支持! 展开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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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是吧?
建议你看一下《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通告》的详细内容,作为一家专业的房屋租赁机构应该知晓这一规定,并严格遵守的。当然,法律条文颁布后,作为自然人的你也是应该知晓并遵守的。
留心一下租赁合同对你租赁的房间的描述是怎样的,如果写明是“114-1-702小明”的话,表明租赁公司是在明知故犯。
现在的问题是,房屋租赁公司是否收到了政府部门勒令拆除的通知?如果收到了而没有及时的告知你,他们当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你和租赁公司都没有收到通知,那你要注意了,政府部门是否在小区内宣传栏内或通过横幅,告知书等形式对拆除行为和拆除对象及拆除时间做了明确的告知,如果告知了,那么你想要政府承担责任的想法是不会胜诉的。
建议你看一下《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通告》的详细内容,作为一家专业的房屋租赁机构应该知晓这一规定,并严格遵守的。当然,法律条文颁布后,作为自然人的你也是应该知晓并遵守的。
留心一下租赁合同对你租赁的房间的描述是怎样的,如果写明是“114-1-702小明”的话,表明租赁公司是在明知故犯。
现在的问题是,房屋租赁公司是否收到了政府部门勒令拆除的通知?如果收到了而没有及时的告知你,他们当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你和租赁公司都没有收到通知,那你要注意了,政府部门是否在小区内宣传栏内或通过横幅,告知书等形式对拆除行为和拆除对象及拆除时间做了明确的告知,如果告知了,那么你想要政府承担责任的想法是不会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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