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对建筑造价体系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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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从2003年7月1日实施以来,当时考虑少数省、自治区对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正在建立,因而未将规费包括在“综合单价”中;由于营业税按税前造价计算征收,也未包括在“综合单价”中,这一做法与国际上通行的全费用单价不一致,在投标报价以及评标定价中也经常引起争议。随着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发展,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势在必行。
1、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各地区社会保险机制建成并逐渐完善,经过近年的实施,改变规费的计价方式已经成熟。
2、建筑业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来的计税方法发生根本变化,再采用按税前造价计算增值税已不可行,因此,采用包含税金的全费用单价才适应“营改增”后的计价需要。
3、国际上通行全费用单价,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应适应国际规则,同时,随着我国实行“一带一路”战略,“中国投资”走出国门已成常态,实行与国际通行作法一致的全费用单价也是大势所趋。
4、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工程造价市场竞争形成机制,借鉴一些专业工程早已实行全费用单价的经验,修改“13计价规范”中“综合单价”的定义以及相关规费、税金计取的条文,以适应建筑市场投标竞价的需要。
1、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各地区社会保险机制建成并逐渐完善,经过近年的实施,改变规费的计价方式已经成熟。
2、建筑业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来的计税方法发生根本变化,再采用按税前造价计算增值税已不可行,因此,采用包含税金的全费用单价才适应“营改增”后的计价需要。
3、国际上通行全费用单价,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应适应国际规则,同时,随着我国实行“一带一路”战略,“中国投资”走出国门已成常态,实行与国际通行作法一致的全费用单价也是大势所趋。
4、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工程造价市场竞争形成机制,借鉴一些专业工程早已实行全费用单价的经验,修改“13计价规范”中“综合单价”的定义以及相关规费、税金计取的条文,以适应建筑市场投标竞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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