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尚志的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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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骑士N7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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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尚志于1908年10月26日出生热河省朝阳县(现辽宁省朝阳市)喇嘛店的一个农民家庭,原籍山东齐东县李金庄,五始祖赵学搬家热河朝阳县南八道村,曾祖父赵国昌有三子,宗子赵松年因无儿,过继二弟的次子,五岁的赵振铎为子,赵尚志就是赵振铎的第三子。
赵尚志的父亲是清末秀才,在家乡教私塾,幼年的赵尚志因此受到良好的教育。1917年初,他的父亲因参与打死几个抢掠百姓、强奸民女的官兵而受到官兵的追捕后,被迫背井离乡,外逃避难。赵尚志于1919年随母举家来到哈尔滨投奔其父,后经同乡介绍,父亲在资本家吕家大柜当账房先生。年仅11岁的赵尚志从此走上社会谋生。1920年因家境贫困不能继续读书。曾在一白俄家当杂役,后在银匠铺当学徒,摆地摊卖面粉、烧饼等。1923年(十五岁) 在华俄道胜银行哈市分行道里支行当信差。 1925年赵尚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季进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学习。1926年“中山舰事件”之后回东北从事革命活动,先后在东北最大城市哈尔滨领导组织学生运动,在双城从事建党工作,在长春市开辟党的工作。同年10月中共长春支部正式成立,赵尚志在中共长春支部负责共产党的长春通讯站工作。11月,他利用国共合作的时机,与国民党员一道成立了国民党吉林省党部,并担任常务委员兼青年部长。不久,赵尚志的活动被日本特务机关发现并告密。1927年3月2日,赵尚志被奉天军阀驻长春宪兵逮捕并关进了长春第一监狱,后被押至南京。由于他始终坚持说自己是国民党员,没有暴露共产党员的身份,所以同年5月20日被释放出狱。出狱后,赵尚志又被党组织派回东北工作。1930年秋,赵尚志到达沈阳后被分派在中共满洲省委做团的工作。1931年4月,赵尚志第二次被捕入狱,严守党的秘密,坚贞不屈。九一八事变后,经党中央和满洲省委营救出狱。
1932年初,中共满洲省委任命赵尚志为省委军委书记。同年6月,东北大部分国土被日军占领。赵尚志决定尽快成立一支反满抗日武装,以武装斗争直接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在他的一再要求下,中共满洲省委同意赵尚志离开哈尔滨,秘密前往巴彦县到张甲洲领导的巴彦游击队工作。化名李育才的赵尚志到了巴彦后,帮助张甲洲整顿了队伍,培养了一批抗日骨干。1932年11月,根据满洲省委指示,巴彦游击队被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十六军江北独立师,张甲洲任师长,赵尚志任政治部主任。这支抗日队伍在张甲洲、赵尚志等的领导下,深入敌后,开展游击战争,曾攻占过巴彦县城,打下过康金井火车站,进行过西征,横扫过北大荒。后在一次战斗中,部队内部有人擅自缴了两个鄂伦春族牧民的猎枪,此事顿时激起数百名鄂伦春族牧民的围攻,赵尚志只好率领一部分战士临危奔走。不久,部队又遭到日本关东军的包围合击,在接二连三的沉重打击之下,这支刚刚建立不久的抗日武装被打散。
赵尚志后来在给朋友的书信中写到:“风打麦波千层浪,雁送征人一段愁,披靡无数,被屏逐于千里之外。”尽管因为此事导致他被开除党籍,但考虑到他的革命经历和多年对敌斗争的表现,大部分省委委员仍然主张让他担任群众工作,不久后他即被任命为工会主席。
1933年1月18日,东北工农义勇军独立师(原巴彦游击队)在日军的疯狂扫荡中解体。当时赵尚志是这支队伍的主要负责人。中共满洲省委不恰当地把责任全部归咎于赵尚志,将其开除党籍。
1933年4月,赵尚志来到宾县孙朝阳的反日义勇军参加抗日活动。最初为马夫,后在攻打宾县的战斗中,孙朝阳采用了赵尚志的军事谋略攻下了县城,赵尚志因此被任命为该部队的参谋长。1933年10月10日,赵尚志带领七名同志起义,在中共珠河县委领导下建立珠河反日游击队担任队长,后改编为哈东支队任司令。一度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赵尚志,在珠河一带挥枪抗敌。1934年5月,赵尚志率领的反日游击队接连攻克了五常和巴彦两座县城。这支由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的抗日武装在赵尚志的率领下,给了侵华日军以沉重打击。1934年6月,珠河反日游击队扩编为“东北反日游击队哈东支队”,赵尚志被任命为总司令。
1935年1月,中共满洲省委领导人发生变动,当年坚持开除赵尚志党籍的个别负责人已经调离。根据赵尚志的多次请求,新的省委慎重考虑赵尚志在离开党组织两年时间的表现,并多次派员亲往宾县和珠河认真倾听赵尚志的意见。同时为慎重起见,省委又找了解赵尚志情况的同志谈话,终于搞清了这起冤案的来龙去脉,于1月12日正式作出《关于恢复赵尚志同志党籍的决定》。1936年,赵尚志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军长。第三军所属的9个师,在赵尚志的率领下,在半年多时间里就参加了大小百余次战斗,歼灭敌人一千多人。他统一指挥军事行动,统筹安排给养,培养和调配干部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开辟了汤原、木兰、巴彦、铁力等十余县为根据地。在根据地里,建立了小型兵工厂、被服厂、仓库和军医院,还建立了政治军事干部学校,他担任校长。1936年8月间,他被任命为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军长,下辖七个师,全军约六千多人,活跃在松花江两岸二十多个县境内。
1938年12月末为寻求与中共中央联系,苏联军事援助,北满临时省委召开会议决定派赵尚志为代表赴苏联。
1939年后,由于日伪军连续派重兵“讨伐”,抗日战争进入艰苦时期,日伪军曾悬赏一万元,通缉赵尚志,叫嚣“一钱骨头一钱金,一两肉得一两银。”日伪军还多次派遣日本特务混入抗日军内部,企图暗杀他,均未得逞。
1940年初,中共北满省委召开第十次常委会并做出把赵尚志开除出党的决议。在这份《关于永远开除赵尚志党籍的决定》中,指出把赵尚志永远开除出党的原因在于他犯有三大严重错误:一,赵尚志1936年在党的会议上反对中共中央路线,反对王(明)康(生)指示信;二,实行左倾关门主义路线;三,怀疑北满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党内奸细,并密谋捕杀北满省委负责人。 1982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黑龙江省委才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指示,对赵尚志同志1940年遭受党内处分一事进行认真的复查。同年6月8日,黑龙江省委做出《关于恢复赵尚志同志党籍的决定》。该决定指出:“撤销1940年1月中共北满省委《关于开除赵尚志党籍的决定》,恢复赵尚志党籍,推倒强加给赵尚志的一切不实之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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