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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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设置4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具体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人事管理、财务、行政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二)项目开发处
负责做好新建铁路项目的立项工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查;编制全区港口铁路支线、联络线、大型企业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项目规划。
(三)建设协调处
跟踪我区铁路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设;负责铁路建设项目涉及征地拆迁需要协调的具体工作;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概预算执行情况监管工作;参与铁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鉴定、工程建设技术性分析和安检等工作;负责我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与铁道部、南宁铁路局及各合资铁路公司的工作关系,协调落实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公司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
(四)政策法规处
负责编制全区铁路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区新建铁路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监测和分析铁路行业的发展状况,研究铁路建设发展的重大政策;提出合资铁路中我区出资的资本金筹措方案;协调做好投资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及抢险救灾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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