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被告上诉,原告还要出律师费吗
一审判决后被告上诉,原告是否还要支付律师费则要看原告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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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服务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收费标准
不需要的;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扩展资料:
诉讼费用交纳的相关要求规定: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016-12-1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2、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