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是干什么的
散瞳的作用: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使之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验光。
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所以青少年近视患者,散瞳验光是有必要的。
扩展资料:
根据散瞳验光后恢复的时间,可分为快速散瞳和慢速散瞳。慢速散瞳,一般需要2至3周恢复,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年龄偏小的儿童和患有远视及弱视的孩子。快速散瞳,一般在一小时内点4至6次就可以将瞳孔散开,一般4至6小时后便可恢复,适用于14岁以上人群。
优缺点:
对不能很好配合的幼儿或小学生,散大瞳孔后映光清楚,更便于进行视网膜检影,获得可靠的客观指标。较主观验光法准确可靠;较散瞳验光法迅速,节省时间;对检查者来说无散瞳后畏光、视力差等不便。尤其对老年人及有青光眼素质的人,可避免散瞳后出现的并发病。
散瞳后给被检查者带来暂时的不便,如数日内眼睛怕强光刺激,看近物不清楚而影响学习和工作。所以部分人不愿意接受这种方法。另外,对有青光眼素质的人不能用此法验光。在有自身调节的状态下进行验光,容易产生误差,并且不能检出假性近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眼底拍照要散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散瞳
散瞳验光主要用于以下情况:(1)12岁以下的小孩。因为其调节作用很强,验光如果不散瞳,误差会很大。(2)12~4O岁的近视、远视或散光患者,原则上第一次验光都要散瞳,第二次验光时,如度数改变不大,可根据原来的度数进行小瞳验光后加减。(3)眼底和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散瞳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者。(4)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或高度散光,近视或远视合并散光。(5)青少年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儿好,一会儿差,怀疑为假性近视者。这种患者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随之消除。
也有些不合适散瞳验光的情况:(1)青光眼病人,禁忌散瞳验光,否则会诱发青光眼急性发作。(2)怀疑有青光眼的病人,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或在正常值的高限者,亦要十分慎重。(3)4O岁以上的病人,由于调节力减弱,一般不再需要散瞳验光。
不同年龄的病人散瞳验光的方法有所不同,目前常采用的方法是这样的:3~12岁,用1%阿托品眼膏涂眼,1日3次,连续3天,第四天验光,3周后试眼镜;12~18岁,2%后马托品眼液点眼,每5分钟1次,共6次,1小时后验光,10天后试眼镜;18岁以后,用复方托品酰胺眼液点眼,每5分钟1次,共6次,半小时后验光,第二天试眼镜。
散瞳验光会带来一些正常和异常的反应。其中,正常反应有:
(1)瞳孔散大:瞳孔散大后,由于进入眼睛的光线相对增多,患者会出现畏光。应避免强光刺激,尤其避免强的太阳光直射眼睛,户外活动时应戴遮沿帽或太阳镜。
(2)视近困难:由于药物的麻痹作用,散瞳后眼睛会失去看近处时所必需的调节功能。散瞳期间不要近距离用眼,如看书、写字及使用电脑等。由于视近模糊,对小儿要注意看护,以免碰伤。
上述正常反应,可于停止点药(阿托品2~3周;托品酰胺6~8小时)后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