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 是否有效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关于进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通知》(交公路发[2006]158号)规定非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指未经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获道路运输证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车辆具体包括几种情况: 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指擅自客车改货车、货车改客车、普通货车改专用货车、专用货车改普通货车、卧铺客车改座位客车、座位客车改卧铺客车 二擅自改变车辆颜色指擅自驾驶室车身改与原车辆同外观颜色三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部件指擅自更换与原车型致发机、变速箱、前桥、桥或者车架;擅自更换车辆车身或者罐体;擅自改变车辆悬架形式 四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指擅自加高、加宽、加、拆除货箱拦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轮胎数量;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车轴数量;擅自增加客车座位或者卧铺铺位 根据所讲情况应算私自改型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