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佰零伍元整。
大写既指拉丁字母(包括拼音字母和英文字母)的一种写法,用于句首、专名的第一个字母或全字母大写的情况。也指汉字数目字的一种笔画较繁的写法,多用于账目和文件等中。
中文金额数字大写分别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圆、角、分、零、整(正)”。
历史起源
明朝初年,一起涉及12名高官,6个部的左右侍郎的重大“郭桓贪污案”,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大做假账,通过篡改数字大肆侵吞钱粮,累计高达2400多万石(dàn),这个数字几乎和当时全国秋粮实征总数相当。
朱元璋对此大为震怒,下令将郭桓等同案犯几万人斩首示众,同时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把汉字中的数字改为了难以涂改的大写,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阡”等(“阡”后来改为单人旁的“仟”),被称之为中国历史上金额数字大写的首创。这里“拾”前也要加个“零”。
中国的十个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大写数字一到十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明朝改进
明朝时期,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和“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这里“拾”前也要加个“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