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赔偿纠纷
我妈在一家化妆品公司上了六年多班,职位是主管。现在公司想要辞掉我妈,万般难为她,9月30号我妈跟老板摊牌,不做可以,但是要赔偿她三万元钱!公司说他们要去咨询,说10让我妈...
我妈在一家化妆品公司上了六年多班,职位是主管。现在公司想要辞掉我妈,万般难为她,9月30号我妈跟老板摊牌,不做可以,但是要赔偿她三万元钱!公司说他们要去咨询,说10让我妈去公司谈判。到了10号老板说不在公司,未果。十月11号,我妈直接去劳动局,劳动局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我妈三天没上班了,属于自动离职,不愿意给赔偿!我妈六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保障。我妈如果打官司胜率多少,可以陪赔多少钱,谢谢!急
现在就是1:公司以我妈自动离职三天,就说我妈已经辞职了,和公司没关系了,2:我妈上班不打卡,工资卡也啦不出从公司转账3:但是公司合作的超市老板可以证明我妈在公司上班六年,有公章书面证明。
公司只愿意给我妈3000,说即使打官司我们也输的,连3000也没有拿,真是这样吗? 展开
现在就是1:公司以我妈自动离职三天,就说我妈已经辞职了,和公司没关系了,2:我妈上班不打卡,工资卡也啦不出从公司转账3:但是公司合作的超市老板可以证明我妈在公司上班六年,有公章书面证明。
公司只愿意给我妈3000,说即使打官司我们也输的,连3000也没有拿,真是这样吗? 展开
12个回答
展开全部
1.我妈跟老板摊牌,不做可以,但是要赔偿她三万元钱
以辞职为条件索赔,是于法无据的
2.老板说我妈三天没上班了,属于自动离职
这不属于自动离职的情况,老板的话于法无据,你直接无视即可
3.我妈六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保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4条第3款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依据是劳动100条
4.公司只愿意给我妈3000,说即使打官司我们也输的,连3000也没有拿,真是这样吗
如果公司告诉你一旦打官司他们就得因此支付一大笔费用,那岂不是鼓励你依法去维权让公司受损吗,所以公司当然千方百计忽悠你,不管是所谓三天不在算离职还是官司打赢也没钱,都是假的
5.如果你妈妈要继续在公司工作
那么从08年开始到09年满一年还不签订合同并且还在公司工作的,那么就视为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4条第3款
6.如果你妈妈不再公司继续工作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8条第3项
因为没交社保的缘故,还能依法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依据是劳动合同法46和47条
7.如果你妈妈想留在公司但是公司要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话
你妈妈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48和87条
因此就本案而言,不管你妈妈有没有辞职都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所导致的双倍工资,时间是从08年2月到10年10月。你还可以根据你妈妈是不是想留下来工作或者想辞职等情况,对应参考5-7点的分析去处理即可
如果和公司发生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下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解决,但是要注意收集你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单位盖章和你名字的任何文件资料、出门证、厂牌、工作服、工资折等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以辞职为条件索赔,是于法无据的
2.老板说我妈三天没上班了,属于自动离职
这不属于自动离职的情况,老板的话于法无据,你直接无视即可
3.我妈六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保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4条第3款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依据是劳动100条
4.公司只愿意给我妈3000,说即使打官司我们也输的,连3000也没有拿,真是这样吗
如果公司告诉你一旦打官司他们就得因此支付一大笔费用,那岂不是鼓励你依法去维权让公司受损吗,所以公司当然千方百计忽悠你,不管是所谓三天不在算离职还是官司打赢也没钱,都是假的
5.如果你妈妈要继续在公司工作
那么从08年开始到09年满一年还不签订合同并且还在公司工作的,那么就视为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4条第3款
6.如果你妈妈不再公司继续工作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8条第3项
因为没交社保的缘故,还能依法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依据是劳动合同法46和47条
7.如果你妈妈想留在公司但是公司要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话
你妈妈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48和87条
因此就本案而言,不管你妈妈有没有辞职都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所导致的双倍工资,时间是从08年2月到10年10月。你还可以根据你妈妈是不是想留下来工作或者想辞职等情况,对应参考5-7点的分析去处理即可
如果和公司发生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下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解决,但是要注意收集你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单位盖章和你名字的任何文件资料、出门证、厂牌、工作服、工资折等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展开全部
首先 你母亲要以一个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行使即时解除权 如因用人单位不给你上社会保险 所以你按照劳动合同法行使解除权 要求经济补偿金 这个时候需要注意一点 就是由于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实施 其中因单位未交纳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金的时间只限于2008年之后 故你以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你只能有三个请求 1是2008年开始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只能要11个月 具体理由我在这里不说了 自己看看劳动合同法) 2是经济补偿金3个月的工资 3如果是城市户口就要求对方给你补上劳动保险
其次 如果你想要多一点的经济补偿金 那么你就要以用人单位提出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就能要6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1年补偿1各月)不过就是稍微有点难度
证据方面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 所以只要提供间接证据 如工资条 银行账单 即可 社会保险是否缴纳 是否有劳动合同 举证责任归用人单位一方 但是你要尽力提供工作时间 工作期限 工资额度的证据即可
综上 以第一种理由向仲裁申请 胜算更大 第二种虽然会多3个月的工资但是有一定风险 如果你还不明白就补充我再作答
补充:1 公司的说法 只是想说 你母亲是自愿辞职 并不是用人单位辞退 这样就能免除经济补偿金了 2根据证据规则 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那么对于工作年限劳动者只需要进行陈述在用人单位没有证据的证明劳动者年限的情况下 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即你母亲工作了6年会被认定 3 公司合作的超市老板与用人单位有过合同关系 如果目前存在合同关系更属于利害关系人 故他的公司的证言真实性不会被认可 而且超市老板并不能客观的证明6年这个具体事实 意思就是他不可能6年之间每天都见到你母亲 并且可以确定你母亲就在用人单位工作 当然你也可以出示这份证据 这样对案子还是有利的 至于工作愿意给你母亲3000和他们所说的话不必在意 你按照我开始说的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就可以了
其次 如果你想要多一点的经济补偿金 那么你就要以用人单位提出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就能要6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1年补偿1各月)不过就是稍微有点难度
证据方面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 所以只要提供间接证据 如工资条 银行账单 即可 社会保险是否缴纳 是否有劳动合同 举证责任归用人单位一方 但是你要尽力提供工作时间 工作期限 工资额度的证据即可
综上 以第一种理由向仲裁申请 胜算更大 第二种虽然会多3个月的工资但是有一定风险 如果你还不明白就补充我再作答
补充:1 公司的说法 只是想说 你母亲是自愿辞职 并不是用人单位辞退 这样就能免除经济补偿金了 2根据证据规则 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那么对于工作年限劳动者只需要进行陈述在用人单位没有证据的证明劳动者年限的情况下 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即你母亲工作了6年会被认定 3 公司合作的超市老板与用人单位有过合同关系 如果目前存在合同关系更属于利害关系人 故他的公司的证言真实性不会被认可 而且超市老板并不能客观的证明6年这个具体事实 意思就是他不可能6年之间每天都见到你母亲 并且可以确定你母亲就在用人单位工作 当然你也可以出示这份证据 这样对案子还是有利的 至于工作愿意给你母亲3000和他们所说的话不必在意 你按照我开始说的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就可以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1、公司以我妈自动离职三天,就说我妈已经辞职了,证据是什么?因为你妈上班是不用打卡的。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2、你妈六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保障。这是违法行为,按劳动合同法14条,就视为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与公司合作的超市老板可以证明你妈在公司上班六年,有公章书面证明。这就是有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的书面证明。
4、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支付经补偿:
5、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你的这个官司的胜率是100%,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咨询。
2、你妈六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保障。这是违法行为,按劳动合同法14条,就视为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与公司合作的超市老板可以证明你妈在公司上班六年,有公章书面证明。这就是有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的书面证明。
4、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支付经补偿:
5、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你的这个官司的胜率是100%,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咨询。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不知道你问的劳动赔偿具体针对什么情形,一般劳动赔偿首先需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其次需要确认存在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最后从实务角度还要收集固定有效的证据。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08年起,没有签合同的话,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你母亲这个事情已经构成了实际的劳动关系,规定是要签合同的,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多给一倍工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00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