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会计教学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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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是千秋大业,凡有经济活动的地方,都需要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对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会计假账非常普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失真范围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相当严峻。如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政府和企业及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会计造假的原因有: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设计不合理,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行动导向等。但根本问题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这也是多年来会计教育界忽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能达到应有效果的结果。行业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管制上的基本形式,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主要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良心,而不是受制于外力。但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专业性很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任务不会自行实现,道德品格也难以在每个人员身上自发形成。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非强制性的、以内心力量起作用的社会规范,它的实施主要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良心,它的建设与发展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我认为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一、全面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1.诚信教育的完整性,强调教育对象必须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三位一体,缺一不可。以往的教育对象主要是针对会计人员,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的会计造假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或强令的结果,因此,将单位负责人吸纳进会计诚信教育的范围是十分必要的。
2.教育的连贯性,要求教育必须同时兼顾会计大中专学员的在校品德教育和会计从业人员的后续职业道德教育。对在校学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从源泉上培养准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树立起对会计职业的荣誉感。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可以净化会计人员的心灵,增强其明辨是非的能力,抵制造假的勇气,树立讲诚信为荣,做假账可耻的行风。
3.诚信教育的系统性,指出教育要从思想品德和法制两方面着手。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时,可以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受教育人员的诚信品质;可以通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提倡财务人员要爱岗敬业,明礼诚信,与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作斗争;可以通过宣传学习会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会计行业法治建设
现代社会日益成为法制社会,法律对社会各方面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会计职业道德自然也不例外。加大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可以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1.要着力抓好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的落实,督促其依法领导、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违法从事会计活动,特别是账外设账、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重大虚假会计信息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2.通过利用某些违法乱纪的典型充当反面教材,增强免疫力,在法制教育中要提倡会计人员熟悉并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会计法律法规,尤其是学会运用当前的法律手段处理会计事务,树立起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能从根本上弘扬正气,打击邪气,扭转社会风气。
4.要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所有经营性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都必须经中介机构审计查证,并出具审计报告。只有经过中介机构审计签字的财务会计报告才能作为进行工商登记、纳税申报、申请贷款的有效合法依据。
三、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与监督
会计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自尊、自爱、自立。会计人员由于所处经济环境的特殊地位,极易产生不道德的行为。因此,只有依靠个人的良心、内心信念的力量,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奉公守法、一身正气。我认为:
1.建立健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组织,在中国会计学会下设会计职业道德研究组,并设相应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组织,具体负责全国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事务管理工作。
2.制定中国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需要自律性规范。要注意研究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趋势,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修订和细化有关会计准则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急需的会计准则项目。
3.强化会计监督机制,一个完善的会计监督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条件。监督工作由谁来做,如何做,这是会计监督机制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认为,应该采取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分离的体制来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内部的会计仅负责运行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会计报告和其他信息,内部监督职能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会计信息的质量则由外部独立审计机构来评价和确认。这样可将企业会计人员从双重身份的尴尬境地解脱出来。企业会计人员对企业的经营者负责,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用于说明受托人经营业绩的会计信息,其质量如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歪曲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要由企业外部的社会中介机构认定。
四、坚持机构和个人独立性
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在单位中的地位越高其独立性越强,则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否则会计人员及其工作不仅受单位主要领导的制约,而且受其他部门主管和人员的制约,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就受到重大的制约,就不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应该职务分隔,授有权力和负有责任的人员承担着经营和保管的职务,不能同时担任记账的职务。一个处于可犯错误或容易发生不轨行为职位的人,不应同时又给予他担任可以隐匿这些错误或不轨行为的职位。良好的控制应是,一个人从客户处收取货款,而有另一个人在应收账款账簿中进行登记。把记账职务与经营和保管的职务分隔开来,可以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部分资产,并用错误的会计记录来隐匿这些活动所以只要有可能,应把这些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隔。在组织业务活动时,要使每项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这样就能用一个人的工作去证实另一个人工作的准确性。只要有关人员之间没有相互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可能被发现。安排人员时应做到人尽其用,几个人同时从事一项经济业务,要利用各自的专长,而不应造成工作的重复。如交付一笔销售定货,会涉及到有人在销售部门取得定单,有人在信贷部门检验信贷批准情况,有人在仓库挑选货物,会计部门有人做出经济业务的记录,运输人员要检验发货项目的正确性,并准备发货。这种一项活动由几个不相容的部门和人员来共同完成,不但能提高作业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
会计是千秋大业,凡有经济活动的地方,都需要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对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会计假账非常普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失真范围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相当严峻。如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政府和企业及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会计造假的原因有: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设计不合理,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行动导向等。但根本问题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这也是多年来会计教育界忽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能达到应有效果的结果。行业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管制上的基本形式,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主要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良心,而不是受制于外力。但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专业性很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任务不会自行实现,道德品格也难以在每个人员身上自发形成。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非强制性的、以内心力量起作用的社会规范,它的实施主要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良心,它的建设与发展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我认为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一、全面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1.诚信教育的完整性,强调教育对象必须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三位一体,缺一不可。以往的教育对象主要是针对会计人员,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的会计造假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或强令的结果,因此,将单位负责人吸纳进会计诚信教育的范围是十分必要的。
2.教育的连贯性,要求教育必须同时兼顾会计大中专学员的在校品德教育和会计从业人员的后续职业道德教育。对在校学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从源泉上培养准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树立起对会计职业的荣誉感。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可以净化会计人员的心灵,增强其明辨是非的能力,抵制造假的勇气,树立讲诚信为荣,做假账可耻的行风。
3.诚信教育的系统性,指出教育要从思想品德和法制两方面着手。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时,可以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受教育人员的诚信品质;可以通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提倡财务人员要爱岗敬业,明礼诚信,与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作斗争;可以通过宣传学习会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会计行业法治建设
现代社会日益成为法制社会,法律对社会各方面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会计职业道德自然也不例外。加大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可以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1.要着力抓好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的落实,督促其依法领导、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违法从事会计活动,特别是账外设账、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重大虚假会计信息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2.通过利用某些违法乱纪的典型充当反面教材,增强免疫力,在法制教育中要提倡会计人员熟悉并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会计法律法规,尤其是学会运用当前的法律手段处理会计事务,树立起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能从根本上弘扬正气,打击邪气,扭转社会风气。
4.要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所有经营性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都必须经中介机构审计查证,并出具审计报告。只有经过中介机构审计签字的财务会计报告才能作为进行工商登记、纳税申报、申请贷款的有效合法依据。
三、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与监督
会计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自尊、自爱、自立。会计人员由于所处经济环境的特殊地位,极易产生不道德的行为。因此,只有依靠个人的良心、内心信念的力量,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奉公守法、一身正气。我认为:
1.建立健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组织,在中国会计学会下设会计职业道德研究组,并设相应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组织,具体负责全国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事务管理工作。
2.制定中国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需要自律性规范。要注意研究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趋势,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修订和细化有关会计准则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急需的会计准则项目。
3.强化会计监督机制,一个完善的会计监督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条件。监督工作由谁来做,如何做,这是会计监督机制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认为,应该采取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分离的体制来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内部的会计仅负责运行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会计报告和其他信息,内部监督职能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会计信息的质量则由外部独立审计机构来评价和确认。这样可将企业会计人员从双重身份的尴尬境地解脱出来。企业会计人员对企业的经营者负责,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用于说明受托人经营业绩的会计信息,其质量如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歪曲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要由企业外部的社会中介机构认定。
四、坚持机构和个人独立性
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在单位中的地位越高其独立性越强,则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否则会计人员及其工作不仅受单位主要领导的制约,而且受其他部门主管和人员的制约,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就受到重大的制约,就不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应该职务分隔,授有权力和负有责任的人员承担着经营和保管的职务,不能同时担任记账的职务。一个处于可犯错误或容易发生不轨行为职位的人,不应同时又给予他担任可以隐匿这些错误或不轨行为的职位。良好的控制应是,一个人从客户处收取货款,而有另一个人在应收账款账簿中进行登记。把记账职务与经营和保管的职务分隔开来,可以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部分资产,并用错误的会计记录来隐匿这些活动所以只要有可能,应把这些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隔。在组织业务活动时,要使每项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这样就能用一个人的工作去证实另一个人工作的准确性。只要有关人员之间没有相互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可能被发现。安排人员时应做到人尽其用,几个人同时从事一项经济业务,要利用各自的专长,而不应造成工作的重复。如交付一笔销售定货,会涉及到有人在销售部门取得定单,有人在信贷部门检验信贷批准情况,有人在仓库挑选货物,会计部门有人做出经济业务的记录,运输人员要检验发货项目的正确性,并准备发货。这种一项活动由几个不相容的部门和人员来共同完成,不但能提高作业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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