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容量的规定

我国对风景旅游区的旅游容量有具体的法律条款规定吗?如没有,那在设计的时候一般以什么为依据呢?谢谢~!... 我国对风景旅游区的旅游容量有具体的法律条款规定吗?
如没有,那在设计的时候一般以什么为依据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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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jin315
推荐于20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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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旅游容量测算
旅游容量为空间容量、设施容量、生态容量和社会心理容量四类。对于一个旅游区来说,日空间容量与日设施容量的测算是最基本的要求。
A.1.1 日空间容量
日空间容量的测算是在给出各个空间使用密度的情况下,把游客的日周转率考虑进去,即可估算出不同空间的日空间容量。
例如:假设某游览空间面积为Xi平米,在不影响游览质量的情况下,平均每位游客占用面积为Yi平米/人,日周转率为Zi。则该游览日空间日容量为:
Ci=Xi×Zi/Yi(人)
旅游区日空间总容量等于各分区日空间容量之和,即:
C=∑Ci=∑Xi×Zi/Yi
A.1.2 日设施容量
日设施容量的计算方法与日空间容量的计算方法基本类似。
例如:假设一个影剧院的座位数为Xi,日周转率为Yi,则日设施容量为
Ci=Xi×Yi
旅游区日设施总容量为:
C=∑Ci=∑Xi×Yi
其中旅游接待设施,如宾馆、休疗养院的日间系数建议为0.4。
A.1.3 生态环境容量
A.1.3.1 生态环境容量的测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但起码要考虑到如下因素:
a)土壤密度、土壤组成、土壤温度、土壤冲蚀与径流。
b)植被:植被覆盖率、植被组成、植被年龄结构、稀有植物的灭绝、植被的机械性损伤。
c)水:水中病原体的数目与种类、水中的养分及水生植物的生长情况、污染物。
d)野生动物:栖息地、种群组成、种群改变、旅游活动对种群活动的影响。
d)空气。
A.1.3.2 生态环境容量的研究,常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a)既成事实分析(After-the-Fact Analysis):在旅游行动与环境影响已达平衡的系统,选择游客量压力不同调查其容量,所得数据用于测算相似地区环境容量。
b)模拟实验(Simulation Experiment):使用人工控制的破坏强度,观察其影响程度。根据实验结果测算相似地区环境容量。
c)长期监测(Monitoring of Change through Time):从旅游活动开始阶段作长期调查,分析使用强度逐年增加所引起的改变。或在游客压力突增时,随时作短期调查。所得数据用于测算相似地区的环境容量。
A.1.4 社会心理容量
社会心理容量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拥挤度。对于它的测算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目前主要有两个模型可以利用:一是满意模型(Hyporhetical Density),二是拥挤认识模型(Perceived Crowding Models)。
A.1.5 旅游容量的确定
一般对一个旅游区来说,最基本的要求是对空间容量和设施容量进行测算,对生态环境容量和社会环境容量进行分析。有条件的话,也应对后两个环境容量进行测算。如果上述四个容量都有测算值的话,那么一个旅游区的环境容量取决于以下三者的最小值:
1. 生态环境容量;
2. 社会心理容量;
3. 空间容量与设施容量之和。

A.2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旅游服务设施的配置可依照以下原则:
a)经济上可行。配套设施的选择不仅符合投资能力,要力争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要考虑它的日常维护费用和淘汰速度,力求经济实惠。
b)要与旅游区性质和功能相一致。不能设置与旅游区性质和规划原则相违背的设施,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与规模来进行。设施的配套满足使用要求,既不能配套不周全,造成旅游区在使用上的不便,也不能盲目配套造成浪费。
c)要有一定的弹性。波动是旅游市场的显著特征,设施配套应考虑这一情况,使之有一定的灵活适应力。
A.2.1 商业、饮食业设施
旅游区内商业、饮食业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建议采用在区内接待总床位数的基础上,按0.4~0.6平米/床的指标作估算,详见表一。

表A.1 商业、饮食业设施的分项配置指标

类别 1千床 2千床 4千床 7千床 12千床 20千床
百货、食品类 1 2 4 7 10 20
综合类a 2 3 5 8 12 20
器材类b 2 5 10 20 35 50
服务类c 1 2 4 7 12 30
旅游咨询及车辆出租站 P 1 1~2 2 2~3
银行 1 1 2 2
房地产所 1 2 2~3 3
总计 6 12 26 47 75 123
注1:假设旅馆最低出租率均为 50%。
注2:P表示可以设置。
a包括:药品、书报、烟草、花木、工艺品、礼品。
b包括:体育物品、摄像用品、本地产品、家俱及时装。
c包括:饮食、理发、洗衣、加油、汽车修理、室内

旅游区内单个商店的面积平均在90~130平方米为宜。但有些商店可以组织在一起,由一个中心来管理,不同类型的商店可以混杂地组织起来创造有趣和多样的公共购物环境。
A.2.2 文娱设施
文娱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建议按0.1~0.2平方米/床的指标作估算。文娱设施的项目除了表二所列外,还可根据旅游区的具体情况设置植物园、展览及游乐性建筑、动物园等。

表A.2 文娱设施的分项配置指标

类别 1千床 2千床 4千床 7千床 12千床 20千床
电影院300-600座 1 1 1 2
多功能厅200-1000平米 1 1
露天影剧场500平米 � 1 1 1 1 1
图书阅览150-500平米 P P 1 1
青年中心 � P 1 1 1
夜总会、舞厅150-200平米 � 1月2日 2月3日 3月4日
注1:若旅游区有扩大可能,则可以设置。
注2:P表示可以设置

A.2.3 体育设施
户外体育活动场地的总面积可按5~8平米/床的指标进行估算,而游乐性建筑的面积可按0.2平米/床的指标进行估算。旅游区体育活动内容除了表三所列之外,还可根据本身的条件组织其它活动,如登山、野外考察、海底欣赏、冲浪等等。

表A.3 体育设施的分项配置指标

规模 1千床 2千床 4千床 7千床 12千床 20千床
活动场2000平米 1 2 4 6 10 16
篮、排球场800平米 1 1 2 4
网球场 P 1~4 2~8 4~10 6~12 8~20
室内网球(25×40米2) 1
体育厅250~1000平米 P P 1 1 1
室内游泳池500~2500平米 1 1 1 1 1~2
跑马中心 P 1 1 1
马数 10 15 25
小型高尔夫球场5000平米 p p 1 2 3
注:P表示可以设置

A.2.4 管理与医疗等设施
旅游区内管理、医疗等设施的总的建筑主面积可按0.2平米/床的指标进行估算。

表A.4 管理、医疗等设施的分项配置指标

类别 1千床 2千床 4千床 7千床 12千床 20千床
行政管理中心 P �
旅游咨询服务 P
邮电所 P�
消防队 P
派出所(季节性) P P � �
维修站 � �
医疗诊所(平米) P 100 200 400 1000 2000
托幼服务 P �
托儿所(平米) P 100 150 250 400 500
内科医务人员(人) 1 1~2 2~6 2~10
牙科医生(人) P P 1 1
按摩医师(人) P 1 1 1
药剂师(人) P 1 1 1~2 2~3
其它医务人员(人) 1 2 3 5 5
注1:维修站包括道路、庭园、废物处理、扫雪等。
注2:P表示可以考虑设置。

A.2.5 旅馆面积指标
建议按照表A.5执行。

表A.5 旅馆面积指标

类别 五星 四星 三星 二星
客房部分 46 41 39 34
公共部分 4 4 3 2
饮食部分 11 10 9 7
行政服务 9 9 8 6
工程机房 9 8 7 4
其 他 2 1 0 0
备用面积 5 5 4 1
总 面 积 86 76~80 68~72 54~56

A.2.6 旅游公寓面积指标
建议按照表A.6执行。

表A.6 旅游公寓面积指标

设施及面积 两用卧室 一间卧室 二间卧室 三间卧室
最小 一般 最小 一般 最小 一般 最小 一般
床数 2~3 3~4 5~6 7~8
起居室净面积m2 14 20 14 20 16 24 18 30
厨房净面积m2 2 2 2 3 4 5 5 6
卫生间净面积m2 3 4 3 5 4 7 5 6
卧 室净面积m2 8 9 8 10 8 10
8 9 8 9
7 8
过道与橱柜净面积m2 2 4 5 8 8 11 12 15
总净面积m2 21 30 32 45 48 66 63 84
总毛面积m2 27 39 41 58 62 86 82 112

A3 环境质量
A.3.1 旅游区按其不同产品类型可划分为:
观光产品型:包括自然景观(如名山大川),人文景观(如名胜古迹、城市娱乐等)。
度假产品型:包括森林型、山地型、草原型、温泉型、滑雪型、海滨型、河湖型度假产品等。
专项产品型:包括体育、探险、游船、科学考察等旅游产品。
上述类型产品可能单独出现,也可能相互交叉出现在同一旅游区内。
A.3.2 旅游区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及旅游容量采用不同环境质量标准,对跨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类型的旅游区,应采用较高的环境质量标准。
A.3.3 人文景观型旅游区的规划设计应当以达到以下环境质量标准为目标:
a)绿地率不少于30%;
b)大气环境达到GB3095-1996一级标准;
c)人体直接接触的娱乐水体达到GB12941-1991A类标准,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达到GB12941-1991B类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GB5749的要求,其他水体达到GB3838;
d)环境噪声达到GB3096的要求。
e)公共场所卫生达到GB9663-9673和GB16153的要求。
A.3.4 自然景观型旅游区和度假型旅游区的规划设计应当以达到以下环境质量标准为目标:
a)除滑雪、海滨和河湖型旅游区外,其他旅游区绿地面积不少于50%;
b)大气环境达到GB3095-1996一级标准;
c)人体直接接触的娱乐水体达到GB-12941-1991A类标准,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达到GB12941-1991B类标准,生活用水水质达到GB5749的要求,其他水体达到GB3838的要求;
d)环境噪声达到GB3096-1993O类标准;
e)公共场所卫生达到GB9663-9673和GB16153的要求。
A.3.5 专项旅游产品应按照专项产品环境质量保护的特殊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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