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和客体的区别与关系
一、联系:
1、主体和客体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
2、客体制约主体,主体又能动地反映客体。
3、主体和客体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4、主体与客体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5、主体与客体之间还有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
二、区别
1、含义不同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的人;
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主观指人的意识、精神,就是观察者为“主”,参与到被观察事物当中。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随观察者的意愿不同而不同。
2、存在形式不同。
主体的存在形式可区分为个人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整体主体。
个人主体是认识主体的基础和细胞,任何认识活动总是通过每个个人的认识活动去实现的。
3、变化趋势不同
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用于某一具体事物出现或者具体到某一事物的时候,就会衍化为主体的形态,其它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
处于主体的事物,在进行主体的客体层面分析于其它事物的关系面联系的时候,会在演示层面上表现为客体的形态,客体简单来说就是自己接触的但不属于自己的实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主体和客体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的最基本关系是实践关系,主要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在实践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即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以及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
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对立表现在:在实践关系中,两者之间存在着改造和被改造的对立;在认识关系中两者之间存在着反映和被反应的对立。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表现在,两者互相规定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实践是主体和客体对立统一的基础,实践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主体客体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扩展资料: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具有不同的侧面,主要是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实践关系是主体改造客体以及客体被改造的关系。在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中,同时发生着认识关系。这是主体在观念上掌握和反映客体以及客体在观念上被掌握、被反映的关系。
人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把自己的目的、计划、愿望变为同主体相对立的客观实在即客体;同样,在主体反映和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客体移入人脑,经过改造成为人的思想、知识,或者在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中,使自然物成为人的工具,延长人的器官,直接从属于主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体和客体
认识客体是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一切对象。客体的基本形式:①自然客体;②社会客体;③精神客体。
认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
①实践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②认识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③价值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
④审美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欣赏和塑造的关系。
2009-07-03
2.认识关系。这是指主体和客体之间反应和被反映的关系。
3.相互作用关系。无论是实践关系还是认识关系,都不是主体或客体各自独立运行的,而是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