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混合有哪几种类型?
将两种或多种色彩互相进行混合,产生与原有色不同的新色彩称为色彩的混合。它可归纳为加色法混合、减色法混合、空间混合等几种类型。
(1)加色法混合。
如果在没有光线的黑暗环境中使用发光体(如灯泡、显示器等),可使人眼感受到发光体上发出的光波颜色。该颜色不是物体反射环境光源中的光波,而是物体自身发出的具有某些波长的光波。发光体本身不是发出由全部可见光波波长构成的白光,而是发出部分波长的光。这些波长的光混合在一起,给人眼带来的刺激便形成了人对物体发光颜色的感觉,这个物理过程称为颜色的相加。
(2)减色法混合。
如果以太阳光作为标准的白光,它照射在具有某种颜色的物体上,部分波长的光被吸收,部分波长的光被反射。不同物体表面对白光的不同波长光波具有不同的吸收和反射作用。被反射的光波进入人的眼睛而感受到物体的颜色。因此,物体的颜色是物体表面吸收和反射不同波长太阳光的结果,体现了物体的固有特性。其基本原理就是从混合光(白光)中去掉某些波长的光波,剩下波长的光波对人的眼睛进行刺激形成颜色感觉。这个物理过程称为颜色的相减。
(3)颜色空间混合。
颜色空间混合亦称中性混合或第三混合。将两种或多种颜色穿插并置在一起,于一定的视觉空间之外,能在人眼中造成混合的效果,故称空间混合。其实颜色本身并没有真正混合,它们不是发光体,而只是反射光的混合。因此,与减色法相比,增加了一定的光刺激值,其明度等于参加混合色光的明度平均值,既不减也不加。
由于颜色空间混合实际比减色法混合明度显然要高,因此色彩效果显得丰富,有一种空间的颤动感,表现自然、物体的光感,更为闪耀。但空间混合的产生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对比各方的色彩比较鲜艳,对比较强烈;色彩的面积较小,形态为小色点、小色块、细色线等,并成密集状;色彩的位置关系为并置、穿插、交叉等;有相当的视觉空间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