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是?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随后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经四部,均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04年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随后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经四部,均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04年修正版。
展开全部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刘少奇等人主持起草。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1954年9月20日在北京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正式的宪法。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