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我姐因与婆婆不和现被男方起诉离婚,两人结婚2年半有一子,现男方要求孩子归男方抚养且我姐承担债务3万元。两人结婚前男方过彩礼3万8千元,婚前我姐返还男方8千元且置办结婚嫁妆...
我姐因与婆婆不和现被男方起诉离婚,两人结婚2年半有一子,现男方要求孩子归男方抚养且我姐承担债务3万元。两人结婚前男方过彩礼3万8千元,婚前我姐返还男方8千元且置办结婚嫁妆花费1万元,剩余两万以我姐名义存于银行但在未被通知的情况下被法院以夫妻共同财产冻结。男方家庭情况一般结婚前盖房欠下不少债务且婚后跟我姐父母借债1万元有欠条。目前第一次开庭调解无效,男方未拿出欠条等证据。
想咨询一下我姐那两万元钱可否要回,且假如第一次庭审判我姐败诉我姐上诉期间法庭可否强制执行收取我姐败诉的费用,男方亲戚中有法院从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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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我姐那两万元钱可否要回,且假如第一次庭审判我姐败诉我姐上诉期间法庭可否强制执行收取我姐败诉的费用,男方亲戚中有法院从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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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彩礼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应全额返还当事人。
2、在上诉期未过一审判决不发生效力。
3、婚前债务由借债人承担不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4、婚后债务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之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在上诉期未过一审判决不发生效力。
3、婚前债务由借债人承担不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4、婚后债务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之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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