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驾驶证12分扣完了,没处理之前,还能开车吗?如果被交警发现有什么处罚?
如果车辆手续齐全,不会扣车。车辆违章记驾驶人驾驶证分,记12分暂扣驾驶证。如暂扣期间驾驶车辆,按无证驾驶处理。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案例:驾照暂扣期间仍开车上路 司机被拘留15日扣6分
2016年08月15日,一名驾驶人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违法上路行驶,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天13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面执勤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南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刮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理。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当事人吴某离当场未能提供驾驶证,民警将其带到交警大厦办案区调查处理。
经核查,吴某离的驾驶证已被依法暂扣,但在此期间他仍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目前,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99条的有关规定,对吴某离做出行政拘留15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不得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否则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满12分,是不能再驾驶车辆。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被记满12分,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先参加7天培训,然后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
如果科目一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还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科目一考试。对记满12分仍在开车的驾驶人,一经查获,将扣留其车辆,并按无证驾驶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人满12分学习考试
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或者持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本市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车辆管理所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申请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申请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二、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二)其他人员需要进行科目一考试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三)其他人员需要进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科目三考试的,在京南分所办理。
(四)其他人员需要进行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科目三考试的,在京丰、京南、京北分所办理。
(五)其他人员需要进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三考试的,在京丰、京南、京北分所办理。
(六)其他人员需要进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科目三考试的,在京丰、京南分所办理。
(七)其他人员需要进行其他准驾车型科目三考试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这时,你的驾驶资格暂时停止。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继续驾驶车辆的话,一旦被交警部门查核属实,相当于无证驾驶;将扣留其车辆,并按无证驾驶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关于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相当于失去了驾驶资格,如果继续驾驶机动车,被查到会给予处罚,类似无证驾驶处罚内容,罚款200-1000,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